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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浩呆呆的站在原地,已然失了神,腦海中更是被眼前的這一幕所充斥,甚至對於眼前的李思雨形成了一種錯覺,一種無法與之共度餘生的錯覺。

因為,李思雨實在是太美了,美的不可方物,美的讓人窒息,美的是那樣的讓人稱奇,特別是那一抹自天降下的夕陽,照耀在她的臉上,身上,讓那件靛青色的漢服,都顯得充滿了靈性。

那張精緻的面孔,嘴角那淡淡的笑容,眉眼宛如月牙般彎彎的,雙頰更是好似增添了一抹驕陽似火。

這一刻,張浩不得不承認,眼前的李思雨,確實很漂亮,甚至就連娛樂圈內的那些明星,在她的面前都黯然失色,徹底失去了任何炫耀的資本。

“張浩?”

這時,站在屋外的李思雨挽了挽耳邊的碎髮,看著有些愣神的張浩,疑惑問道。

張浩猛然間回過神來,看著她那隻白嫩的手將碎髮挽過耳後,手指懸停在那小巧,圓潤的耳朵處,更顯一種風情。

“啊,走,走,再晚點就讓李大娘在家等著了,不好,這樣不好。”張浩尷尬的笑了笑,說著話眼神看向別處,邁步走下臺階,朝著山神鹿的方向就走了過去。

李思雨見狀,只是望著他的背影笑了笑,臉上自始至終都是那般表情,她的手放了下來,輕輕的提起了身下的裙襬,抬起腳走在草地上,不急不緩的走向了山神鹿。

而此時,山神鹿已然吃飽喝足,恢復了之前的精力,一掃陰霾更顯精神。

張浩順勢將李思雨攙扶上了鹿背,自己則也提著菜籃,拿上草藥,坐上了鹿背,並對歪著頭,耷拉著尾巴,一臉委屈與疑惑的小白說道:“我們去山下吃個飯,晚一點回來,你跟山神鹿在山上等我們。”

“汪!”小白這才正了正頭,叫嚷了聲,算是應了一句。

張浩與李思雨不在耽擱,騎著山神鹿便往山下飛奔而去。

山神鹿的速度依舊很快,始終保持著一個正常的水準,沒用多長時間就已經來到了通往村口的那條小路上。

接著,山神鹿將他們放在了這裡,跟兩人擺了擺頭,算是打過招呼了後,便轉過身,朝著密林當中跑了進去,速度依舊很快,根本不曾有任何的留戀。

張浩望著跑回去的山神鹿,搖頭失笑:“我們走吧。”

“嗯。”李思雨輕輕頷首,在轉過身的時候,順勢抬手,跨上了張浩的手臂,同時身體也靠的張浩更近了,當然,她的頭深深的低著,那雙頰上的一抹緋紅與晚霞顏色相近。

張浩也自然感覺到了她的靠近,但並沒有開口,而是臉上浮現出笑容來,眉眼之間更是帶著喜色。

兩人就這樣默不作聲的行走到了村口,踏上了瀝青路,共同看向天邊的晚霞,映照在兩人的臉上,身上,以及大地上。

村中的街道,村民們絡繹不絕,正值飯點,大家都或是趕回家吃飯,或是趕回家做飯。

但在看到兩人的時候,都忍不住側目駐足多看兩眼。

“小浩,思雨,你們倆還真是般配啊。”

“是啊是啊,我隔遠點看,簡直就是一對金童玉女似的,要是我家那孩子啊,有小浩你一半好看啊,我也不愁他找物件的事情了。”

“人小浩那不光是長的好看,還有本事!”

“還有思雨呢,思雨長的又好看,還更有本事,現在不是什麼全網什麼粉絲來著?都好幾千萬呢!唉,思雨,那是什麼啊?是錢嗎?”

“乖乖嘞,如果那是錢的話,那還得了啊,這麼多錢,那幾輩子都花不完了吧!”

“反正啊,就咱們村全部加起來,都趕不上一個零頭的。”

兩人走到哪裡,都會引起村民們的關注,以及停下來聊幾句,不過大部分村民的眼神都是善意的,且是祝福的。

在趙家村,誰都知道張浩的本事確實很大,都能將躺在床上,讓無數專家,無數的老中醫都束手無策的植物人清醒過來,這就是有天大的本事了。

雖說最終的結局不是一個非常的結局,高家老二最後還是死了,但按照高家老二的話來說,那就是如果沒有張浩的話,他連這三天的時候都沒有了,並且往後的生活也一輩子如此。

倒不如像是現在這樣,能夠開開心心的活上幾天,然後不帶任何遺憾的走。

更重要的是,也是因為張浩,趙家村的那條破路才能夠得以修繕,才能夠有現如今這個又寬又平,還不怕下雨下雪的瀝青路。

這一切可都是張浩帶來的,身為趙家村的村民,每一個人都非常的感激張浩,感激於他所做的一切事情,也感激於他為每一位村民所做的事情。

“小浩,思雨,你們這是要去哪啊?”

這時,趙大娘提著菜籃,看著這金童玉女般的一對璧人,喜笑顏開。

張浩笑了笑:“這不李大娘叫我們倆過去吃飯,趙大娘,你這是要回家?”

“是啊,哎呦,你們倆看上去真好啊,什麼時候辦喜酒啊?大娘給你倆隨個大紅包!”趙大娘笑呵呵的,毫不避諱這件事情,甚至心中早已認可了這門親事。

再也不像之前那樣,覺得李思雨嫁給了張浩之後,李思雨就糟蹋了那種心情。

“哈哈,快了快了,馬上就辦,到時候叫你啊,趙大娘。”張浩打了個哈哈,隨口說道。

李思雨則是緊低著頭,那小臉已然紅的不行。

對於兩人舉辦婚禮的這件事情,張浩的想法是可以提上日程,但現在還不是時候,還需要一段時間,不必太操之過急,最主要的還是要看李思雨的情況。

而李思雨的想法其實就很簡單,等什麼時候自己的病症好了,那麼自己就能夠放下所有的芥蒂,然後安安心心的跟張浩結婚了。

張浩自然也知道這一點,故而從來沒有催過李思雨,且一直在想辦法想要治好李思雨的病,讓李思雨再無憂慮。

不過,現在看上去還需要一段時間,但應該不會太久了。

思索著。

趙大娘笑聲更是爽朗,且眉眼中帶著祝福:“好,一定要記得叫我!你小子,要是不叫我的話,我非要去你的婚禮現場鬧不可!”

“一定,趙大娘,你就提前準備好你的大紅包吧!”張浩笑道。

隨後,便帶著李思雨朝著李大娘家的方向走去。

“張浩……”

這時,始終沒有開口的李思雨忽然間頓住腳步,順勢鬆開了挽著張浩的手臂。

張浩一愣,扭轉過頭,有些疑惑的看著她:“怎麼了?”

李思雨緊緊抿著嘴唇,好似有什麼話想說,但始終如鯁在喉一般。

“是有什麼事情嗎?還是剛剛誰說的話,讓你不舒服了?”張浩耐心的問道。

李思雨搖了搖頭,她抬起頭來,看著眼前的這個男人,看著他臉上的擔憂,看著他微微皺起的眉頭,看著他眉宇之間明顯的疑惑與不解。

“我……我不是不想跟你結婚的。”李思雨沉默了良久,才道。

張浩聞言,隨即鬆了口氣,就像是心中懸著的那塊大石頭,終於落了地一般,頓時他的臉上浮現出笑容來。

“就想說這個?”他笑道。

李思雨正視著他的眼睛,而後立刻躲閃開來:“嗯。”

張浩卻沒有給她繼續說下去的機會,直接轉過身,將她湧入懷中,附在她的耳邊輕聲道:“我知道你是怎麼想的,沒事的,我們又不急於這一時,更何況,你又跑不了,不是嗎?”

李思雨聲若蠅蚊:“你怎麼知道我跑不了……”

剛說完這句話她就有些後悔了,但想要收卻已經收不回來了。

張浩笑的更開心了:“以我對你的瞭解,你不光跑不了,你還會害怕我跑呢。”

“誰會害怕你跑掉……你,你巴不得跑掉,這樣我就不用整天擔心了。”李思雨好似一個小女生一般,口是心非的樣子甚是可愛。

就連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前後為什麼會有如此大的差距。

這樣的話放在以前,她是絕對無法說出口的,也是絕對不會做的,她會將這些事情全部埋藏在心中,也會將這所有的種種,不告訴任何人。

但現在,她不一樣了,她會在張浩面前說這樣的話,她會跟張浩吐露自己的心聲,她會與張浩交流這些事情了,她也會向張浩表達自己的情感了。

她不知道,究竟是因為張浩的緣故,自己做出了改變,還是因為自己想要做出改變,而做出了改變……

但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自從她的生活中多了張浩之後,她的所有一切,都好似在發生著翻天覆地的變化,也都在時刻的影響著所有事情的走向。

就像是現在的她,性格已然完全與之前不同了,只要跟張浩在一起,她就會感到無比的放鬆,甚至都不需要刻意的去裝,她可以做自己,可以做任何事情,無論怎麼做,張浩都會支援自己的。

正是因為有了張浩,她的生活才會變成如此這般多姿多彩,也正是因為有了張浩,她便可以隨心所欲,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慢慢來。

這一切,都是因為有了張浩。

而現在的她,也已然根本離不開張浩了,如果這個時候,張浩真的選擇了離開她,那她就真的不知道應該怎麼辦才好了。

如果真的是那樣,她可能會不顧一切的去將張浩追回來吧。

“好了,不用擔心,你的病總有一天會好的,只要你的病好了,我們就結婚,好嗎?”張浩抬起手來,輕輕的撫摸著她的頭,低聲勸慰著。

李思雨的頭埋得更深了,雙頰更是緋紅一片,她暗暗的點了點頭,小心臟早已砰砰亂跳個不停,甚至,她也聽到了張浩的心臟,也在這一刻跳得很快,並不像是表面上看上去那麼淡定。

原來,張浩也會緊張,他在面對這些事情的時候,也會心跳加速,也會如此。

知道了這一點後,李思雨眉眼帶笑,甚是開心,就像是發現了什麼不得了的秘密一般。

張浩也確實如此。

如果李思雨能夠看到他的臉,也一定會發現他的臉很紅潤,就像是晚霞映照到了臉上一般。

雖然,前世的時候他也與李思雨結了婚,並且度過了五年的結婚生涯,兩人一起磕磕絆絆的度過了五年時光。

但在那五年裡面,他們的生活一團糟,非常的糟糕,即使李思雨始終在維持著明面上的穩定,李思雨拼了命的維持,張浩卻始終知道,那五年真的很難熬。

不光李思雨很難熬,他也同樣也難熬,那些所謂的抑鬱症,還有無所事事的日子,並不是像外人所想的那樣,什麼事情都不管,然後就只顧自己。

那種日子並不好過,且張浩時刻都會想到,是自己害了李思雨,是自己耽誤了李思雨,特別是在李思雨因為病症去世後,他更是每天每夜都在想,如果李思雨不是與他結婚了,那麼是不是李思雨就不會死,或是李思雨就不會去世的這麼早。

就是這樣的想法整天折磨著他,也讓他產生了些許不同尋常的思緒。

而重活一世,他在儘自己的所能彌補李思雨,幫助她治好病,讓她享受好一點的生活,同時,也在嘗試著建立兩人的感情。

但張浩也沒有想到的是,兩人主動建立的這段感情,已然要比他們前世共同經歷的那五年,可謂是天差地別,完全就是兩種概念。

且最主要的是,張浩之前也沒談過戀愛,這就搞得兩人都是第一次談戀愛,且目前處在甜蜜期。

網上有句話說得好,在甜蜜期的情侶,對方當著面摳鼻屎那都是美的。

但張浩不得不說,李思雨就是很漂亮,一切的舉止皆自帶文雅,皆動人心魄一般。

以致於現在兩人就只是簡單的擁抱,張浩一想到自己懷抱中的這個女人,他確實就會感到緊張,心跳加速,有一種上頭的感覺。

就這樣,兩人就這樣相擁了一會後,馬上意識到了一個事情,那就是他們還要去李大娘家吃飯呢。

“臥槽……忘了時間了,現在幾點了?我們是不是晚了。”張浩忙掏出手機來,嘀咕道,等看到還沒到六點,這才鬆了口氣:“還好,並不算晚。”

說著話,他便主動牽起了李思雨的手,笑道:“走吧,去吃飯,也不知道李大娘今天晚上做了什麼好吃的。”

李思雨想了想,便應道:“李大娘最拿手的就是紅燒兔頭了,還有紅油拌菜。”

“不得不說,李大娘做的兔頭味道確實一絕。”張浩吞嚥著口水。

李思雨看著他的樣子,捂嘴言笑:“看你饞的,我覺得李大娘今晚肯定做了,等我今晚請教一下李大娘,到時候回家做給你吃。”

“那太好了!以後我就整天帶兩隻兔子回來。”張浩打趣道。

兩人有說有笑,延著瀝青路,朝著李大娘家的方向走去。

就在即將快到李大娘家的時候,迎面走來一個穿著破破爛爛,蓬頭垢面,正宛如痴傻一般的笑著的男人。

緊接著,便是一陣餿味隨風飄來。

張浩微微皺了皺眉,看了眼迎面而來的這個傻子,與李思雨對視了一眼。

兩人都知道這個傻子的由來。

聽村子裡的老人說,這個傻子從出生就是傻得,他剛出生時不哭,就笑,原本村中人以為這是個神人啊,說不定以後能有大造化,畢竟太與眾不同了。

然而,事實證明大家的猜測都錯了,這個傻子天生就只會笑,就算是被人欺負,被人打,他也一直笑呵呵的,從來就沒人看到過傻子哭。

久而久之,村民們都說,這個傻子是守村人,是專門來守護村子的。

在九州的古代,便流傳一種說法,那就是每個村都會有一個傻子,每天在街上閒逛,見誰都樂呵呵的,也都沒有壞心眼,就像個小孩子一樣。

但其實,這個傻子是用自己的智力,用自己的一生來換取了村子的平安,讓村子不至於遭受大災大難。

所以,從古至今,只要村子中有了個傻子,大家也都會過多的照顧一下。

畢竟,是這個傻子保佑了村子,也是這個傻子,在保護著村子不受災害。

趙家村的這個傻子也是如此,他是吃百家飯長大的,村民們也都頗為照顧他,時而給他送些吃食,送點衣服,柴火之類的。

而這個傻子也從來沒做過對村民們不好的事情,就這樣一直過著日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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