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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嶽死了。

蘇澤屋子裡還有當日在縣學中,第一次見面的時候熊嶽送的茶葉。

蘇澤又想到那一日在縣學宿舍中,眾人談到“返本初之心”的時候,熊嶽直率的說自己讀書的目標是“求功名”時候的樣子。

作為縣學同學,熊嶽是武夷山茶農,算是四人中家境最好的一個了,每次進城也都會給大家帶一些小禮物,讀書也相當的刻苦。

可這樣的人,竟然突然死了。

蘇澤的臉上閃過悲痛的表情,立刻讓林清材坐下,問道:“熊嶽怎麼死的?”

林清材的臉上露出悲憤的表情:“縣衙說是失足落水。”

蘇澤聽到林清材的語氣,就是知道其中還有內情,他追問道:“熊嶽怎麼會失足落水的?”

林清材慢慢說道:“陳兄說,這案子背後還有隱情,熊家提告過,但是被壓了下去。”

蘇澤立刻明白了,也難怪林清材匆匆趕來,他站起來說道:“走,去熊家!”

兩人從長寧衛出發,趕到武夷山下熊家茶園的時候已經接近傍晚了。

葬禮弔唁有正午後不憑弔的忌諱,此時熊家門上扎著白色的白布,門內冷冷清清的,只聽到一陣陣抽泣聲。

蘇澤也顧不得這些忌諱,他正了正衣冠,和林清材一起踏入熊家大門,一眼就看到了靈堂。

怎麼有兩口棺材?

蘇澤和林清材連忙走過去,就看到熊嶽的母親一身孝服,坐在地上一邊哭著一邊燒著紙錢。

陳朝源則穿著賓客的衣服,正在幫著土工做事,看到蘇澤和林清材後立刻迎了上來。

“蘇兄,你終於來了。”

蘇澤和陳朝源行禮,連忙問道:“熊兄到底怎麼了?”

陳朝源指著那個在燒著紙錢的熊岳母親說道:“蘇兄,還是先拜見老夫人吧。”

上一次倭亂還不嚴重的時候,海瑞就說熊岳母親病了,他暫時退學回去照料母親。

蘇澤和陳林二人還買了些補身體的藥,去拜訪了熊嶽,曾經見過他的母親。

沒想到才一個月的時間,熊嶽卻已經死了。

熊嶽的母親頭髮全部都白了,憔悴到不成人型,蘇澤連忙說道:“老夫人,蘇澤來拜一拜熊兄了。”

熊嶽的母親這才轉過臉,看到蘇澤之後她連忙站起來,蘇澤扶住她說道:“老夫人,等我先拜過熊兄再說。”

蘇澤走到棺材前,負責賓客的陳朝源喊道:“唁拜!”

蘇澤按照禮制對棺材行了拜禮,又看到旁邊另外一口棺材上的牌位上寫著“先夫熊公茂誠公之靈”,心中又是一驚。

等對著兩口棺材弔唁完畢,蘇澤走到熊岳母親面前問道:

“老夫人,熊公他?”

蘇澤問的熊公自然是熊嶽的父親,熊嶽還沒有娶親,剛剛那一口棺材上的“先夫”自然是熊老夫人立的。

熊嶽的母親眼淚流下來道:“嶽兒死後,他爹也受了刺激,縣衙打不成官司,將屍身拉回來後,他爹給嶽兒請好了土公法事,安排好嶽兒後事就服藥走了。”

林清材連忙說道:“老夫人節哀。”

蘇澤看著靈堂上兩口棺材,熊家原本還算是小康的家庭,竟然父子相繼而亡,請林清材說案子還有隱情,蘇澤從中感覺到了不平的氣息。

蘇澤拱手說道:“老夫人,縣衙打官司?”

熊嶽的母親拉著蘇澤的手說道:“蘇相公,嶽兒在縣學讀書的時候經常提到您,說您是有本事的讀書人!”

說完這些,熊母從身上掏出一張訟書,遞給蘇澤說道:“這是嶽兒死後,他爹請縣城裡訟師寫的訟書。”

蘇澤接過來,訟書就是向衙門起訴的起訴書,上面寫了起訴的原因,蘇澤很快看到這份訟書是狀告縣衙一家賭坊的。

飛虎賭坊?

蘇澤並沒有聽熊嶽說過這家賭坊,也不曾聽說熊嶽有賭博的惡習啊?

訟書上的內容很清楚,熊嶽在十月二日下午去飛虎賭坊找賭坊理論,但是當天就沒有出飛虎賭坊,第二天日出之後,熊嶽的屍體出現在閩江支流邊上。

蘇澤將狀紙合上問道:“熊兄為何要去這飛虎賭坊?”

熊嶽的母親抽泣說道:“這都怪他爹,要不是他染上賭博惡習,嶽兒也不會去賭坊理論,妄送了性命!”

熊嶽的母親精神已經快要崩潰,這時候陳朝源走過來說道:

“這狀紙是我那做訟師的族兄寫的,我來說說箇中緣由吧。”

原來熊嶽的父親熊茂誠在縣城染上了賭博的惡習,在賭坊中欠了上百兩的銀子,還是九出十三歸的高利貸。

熊父想辦法湊錢的時候,正好遇到了武夷山改貢折銀這件事。

在商量折銀分擔比例的會上,主持這次會議的蔡員外,卻拿出了賭坊高利貸的借條。

原來這家飛虎賭坊是蔡員外家的產業,蔡員外拿著借條和熊父商議,定下他家茶園年貢五十兩銀子的數額,就可以將這筆高利貸一筆勾銷。

並且蔡員外還說,五年後還可以重新商議分擔貢銀的數額,到時候就按照各家產茶量來分擔。

熊父也是走投無路了,當場就答應了蔡員外的建議,在承擔貢銀分擔的契書上籤了名,拿到高利貸的借據,並且當場燒燬了。

可是等到兩個月前,飛虎賭坊放貸的人又找上門來,再次拿出一份同樣的借據,要求讓熊父還錢。

熊父被人催債,只好向老婆兒子坦白了自己賭博欠錢,以及承擔一年五十兩貢銀的原因,熊母被氣到了一病不起。

可是明明承擔了更多的貢銀,這筆賬應該一筆勾銷才對,賭坊又派人催債,熊嶽先上門找蔡員外理論。

可是蔡員外不見客,熊嶽就只能找到飛虎賭坊,然後就發生了狀紙上發生的事情。

蘇澤“刑律”技能也有Lv1,他對於明代司法程式也有了解,事關人命的官司,官府肯定要受理,他問道:“人命關天,白知縣沒有審案嗎?”

熊母說道:“縣衙收了狀紙,也拿了賭坊掌櫃,但是很快又放了,縣衙說岳兒是失足落水,還讓我們不要隨意誣告,發還了嶽兒的屍體,讓我們儘快下葬。”

蘇澤怒髮衝冠問道:“可有縣衙甘結?”

熊母又拿出一份蓋了縣衙大印的文書,甘結就是縣衙的結案通知書,蘇澤看到了白知縣親筆寫的甘結文書。

處理結果是認定熊家是誣告,放棄立案,但是念在熊家喪子,不予追究

不過也認定賭坊手上的借據無效,不允許飛虎賭坊繼續向熊家追債。

看到這個各打五十大板的處理方式,蘇澤心中已經有了初步的判斷。

白知縣這種就是典型式的大明式的判決,雙方各打五十大板,儘量不要讓自己的轄區內出現惡性刑事案件。

殺人是大案,有關殺人案件的審判程式複雜,而且雙方都有可能上訴到府衙再審。

而殺人案件的判決則要上報到朝廷的刑部衙門和省裡的按察使司衙門,若是人犯要被處死,還需要皇帝乃至於閣部的批示。

所以大明官員對於這些案子的判決,都是指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千萬不要搞成命案訴訟就行。

蘇澤看到甘結文書上有熊父熊茂誠的簽字畫押,就知道這個處理結果是縣衙內和熊父商議好的。

甘結就是結案文書,必須要提告被告雙方都簽字畫押才能完結的。

白知縣應該是說動了熊父,讓賭坊的高利貸勾銷,案子也以失足溺水結案。

熊父處理完了這個案子之後,也愧對家庭愧對妻子,在安排兒子後事之後也自盡了。

蘇澤將甘結看完,拉著陳朝源說道:

“陳兄,這案子內情如何?”

陳朝源的族兄是幫著寫狀紙的訟師,自然也是幫著熊家上堂打官司的。

陳朝源帶著蘇澤走到靈堂外說道:

“我族兄幫著熊家打官司,這案子其實是兩個案子。”

“其一是熊父的借據,刑房的吏員判定,飛虎賭坊手持的借據,是茂誠公親筆所寫的,也就是真的。”

“那分貢的會上,蔡員外拿出來的借條呢?”

陳朝源低聲說道:“應該是假的,但是熊父當場燒了。”

蘇澤這下子明白了。

事情經過應該是這樣的:

熊父染上賭癮,在飛虎賭坊欠下了高利貸。

蔡員外在商議分貢銀的會上,拿著假的借條,讓熊父簽下了契書,熊家茶園分更多的貢銀,賭坊債務一筆勾銷。

熊父同意了蔡員外的建議,當場燒燬了假借據。

賭坊拿來了真借據催債,熊嶽去找賭坊和蔡家理論,蔡員外不見客,熊嶽去了賭坊送了性命。

熊家狀告賭坊,白知縣做出這樣和稀泥的判決,勾銷了熊父的債,但是也不肯讓熊家再追究人命官司。

蘇澤拍案而起道:“人命關天!縣衙竟然這樣草草結案!”

陳朝源嘆息說道:“這案子茂誠公有責任,當日他在分貢銀的會上是當場燒燬的假借據,和蔡員外的協議也是口頭協議,分貢銀的契書上也沒有寫明熊家一年分五十兩銀子的原因。”

“我那族兄也找了參會的其他茶園主人,可都沒有人願意給熊家作證。”

“也就是說,多分貢銀抵債的事情,只有茂誠公一人的證詞,也沒有任何證物?”

陳朝源點頭說道:“正是如此,口說無憑,光是這點蔡家都不用出來應訴。”

陳朝源又說道:“茂誠公糊塗啊,他簽下甘結同意結案,是為了讓賭債勾銷,可又覺得對不起熊兄自殺了,這留下老夫人,如何守得住茶園?”

蘇澤點點頭,吃絕戶是古今中外都相當普遍的事情,熊母一個人肯定守不住家業。

蘇澤捏緊拳頭,走到熊母的面前說道:

“老夫人,這案子您準備怎麼辦?”

熊母先是喪子又是喪夫,已經瘦的皮包骨頭了,她擦了擦眼淚說道:“老婆子就剩一個人了,又能如何?只等操辦完亡夫和兒子的葬禮,閉目等死就是了。”

蘇澤說道:“老夫人,我等是熊兄的同窗,還有我們在,這案子不能就這麼算了!”

熊母看著蘇澤,陳朝源說道:“蘇兄,甘結已經簽了,如今茂誠公已逝,這案子很難再翻了。”

蘇澤說道:“甘結已經簽了,但是還有案子沒結,蔡員外偽造借據,誆騙茂誠公多承擔貢銀,這案子還沒判明。”

陳朝源立刻明白了蘇澤的意思,既然沒辦法從熊嶽死亡的案子上再立案,那就從另外的地方立案。

只要案子立起來,就可以順著案情調查熊嶽的死因,也就是能夠翻案了。

陳朝源很快又苦著臉說道:“可是這案子必須要親告,茂誠公已逝,要如何提告?”

蘇澤說道:“茂誠公已逝,老夫人可以去提告。”

陳朝源立刻說道:“縣衙肯定不會受理的。”

陳朝源協助族兄做狀師多年,也是懂得大明律的。

唐宋女性可是提告打官司的,但是大明律反而倒退了,規定女性是不能打官司的。

用現代法律學的術語,在明代女性不是獨立的法律責任主體,是不可以提起訴訟的。

蘇澤的刑律雖然只有Lv1,但是基本的訴訟規程都在他心中,他說道:“《大明律》中不許婦人告狀,但是我可以為老夫人的抱告,那就可以向縣衙遞狀紙了。”

陳朝源連忙說道:“蘇兄,不可!”

“大明律中抱告和被抱告者同罪!若是案件不成被對方反告成誣告,那蘇兄也要被連累,明年就要縣試了,若是背上了罪責,那就沒辦法參加科舉了!”

抱告等於是訴訟代理的制度,因為婦女不是獨立的法律責任主體,所以不能發起訴訟。

但是明律也規定,只要有人擔任抱告,就可以打官司了。

而抱告就承擔和提告人一樣的責任,比如蘇澤如果做了熊母的報告,那審案縣官詢問案情,甚至熊母如果被判要打板子受刑,都要由抱告人蘇澤來承擔。

也就是說抱告等於和被抱告的人捆綁在一起,一同承擔法律責任,這樣婦人才能成為一個獨立的法律主體上公堂。

蘇澤搖頭說道:“我會先讓人調查清楚,做好準備再上公堂,陳兄麻煩你引薦一下你那位族兄。”

抱告制度,除了用於女人,生員,官員打官司也要用。

因為明律不能隨便對這些人群用刑,所以要請抱告。

這制度奇葩也不合理,下一章的本章說會講這個制度的意義。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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