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吃飯的沓子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44章 困時動懶腰,宰妖就變強,我在扒皮司當禁忌,不吃飯的沓子,試讀吧),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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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指之間,到了永安十五年。

經過三年征戰,皇帝終於打下隔壁大雍朝一州之地,為慘死的十萬將士報了血海深仇。

大軍班師回朝,鮮紅地毯鋪出十里遠,沿途百姓夾道相迎,高呼永安帝萬歲。

皇帝論功行賞,許明陽重回丞相之位,封許國公。

一時間,許家如日中天,威風無兩。

同年,大炎朝開科取士。

透過郡試、州試、殿試這三關,可稱天子門生。

各地學子摩拳擦掌,都想在這亂世謀得一個穩定的鐵飯碗。

而張傲天也足足在扒皮司待了兩年,日夜接受蕭四爺教導。

“能教你的,我都已教了,去吧,日後能翻起多大的浪花,便看你自己的本事了。”

明日便是郡試之期,張傲天收拾完行李,恭敬跪在臥室門前磕頭道:

“四爺教誨,弟子定當謹記於心。”

僅僅兩年時間,張傲天像變了個人,從內到外散發著書卷氣息,不論作揖,還是跪禮,在禮儀方面,一絲不苟,無可挑剔。

蕭四爺出自皇家,從小接受嚴格教育,走路步伐,吃飯穿衣,都要經受訓練,每一個細節都要矯正,一舉一動必須符合皇家風範。

出了門,站在人群裡,哪怕他一言不發,百姓也知道他非富即貴。

世家貴族千年傳承,區別於庶民之處,重在一個禮字。

如今,張傲天得蕭四爺教誨,已是脫胎換骨,有了世家子弟的氣象。

再加上孩子兩年來不斷喝靈泉,吃靈物,身體的虧空已補上,個頭往上竄了一茬,身形遠比同齡人高大。

去參加郡試,往那一站,便可讓考官眼前一亮,給個出類拔萃的評價。

蕭四爺盤坐在石床上,平靜吩咐道:

“日後若有人問你來歷,不要提我。”

“弟子遵命。”

孩子又磕三頭,背上行李,出了四號扒房,見雷鵬在走廊裡,頓覺頭大。

兩年來與雷鵬每天都見,張傲天對他還是有些怕,總覺得這位金甲伯伯會怒髮衝冠,一巴掌將他腦袋打稀爛。

這二年雷鵬比較暴躁,也來了幾個不守規矩的扒手,暗中私藏妖魔器官,沒少當著孩子的面動手。

“雷伯伯好……”

張傲天強裝鎮定行禮。

雷鵬黑著臉說:“馬六真是好狠的心,兩年都不回來,也不怕你死在扒皮司。”

張傲天小聲解釋道:“六爺知道雷伯伯你會照顧我。”

雷鵬冷哼一聲:“只怕我是中了他的奸計。”

人生在世,許多事情,其實都可以推算出來。

比如,馬六長時間不回扒皮司,雷鵬定然來找。

比如,王狼沒有拿回奇石交差,許家門客定然會查一查前因後果,派人盯著書鋪探一探端倪。

而雷鵬把張傲天帶回扒皮司,憑著昔日交情,蕭四爺定然會護孩子周全。

再日夜相處下來,總會教孩子些道理和能耐。

馬六用心良苦,已使盡全力給張傲天鋪路,能走多遠,日後全看他造化。

雷鵬表面粗獷,實則心細,過去這麼久,又豈會猜不出老六的心思?

他心裡氣歸氣,但張傲天這孩子,其實他也挺喜歡。

“你此番參加科考,努力過就夠了,我不能保證你高中,但只要你有真材實料,就不會被埋沒。”

雷校尉結交廣泛,滿朝文武一多半都是他的朋友,已給孩子暗中打了招呼。

“多謝雷伯伯。”

張傲天面帶感激,知道雷鵬面冷心熱,也曉得自己能接觸到這些頂級人士,都是因為六爺。

雷校尉親自將孩子送出扒皮司,叮囑道:

“若你沒有上榜,也不必氣餒,回扒皮司來,像你六叔一樣當個扒手,學得一身修仙術,來日說不準也能長生萬古。”

“……”

張傲天打了個冷顫,本來很感激,現在只想跑。

當扒手,怕不是嫌命長?

“我還是比較適合讀書。”

匆匆回答一句,孩子悶頭跑出輯妖衙門。

走在寬闊的大街上,張傲天深吸一口氣,只覺空氣無比清新,內心有一種學成出師,高手下山的既視感。

等他回到菜市口大街,望著正在營業的書鋪,鋪子裡還坐著個人,登時一愣。

“六爺!”

孩子大喜過望,一見馬六,什麼禮儀都忘了,諄諄教導拋之腦後,大步流星朝鋪子跑來。

馬六笑著打量孩子道:

“兩年不見,長高了,像個小大人了。”

“六爺,你這兩年去哪了,怎麼連個信都沒有。”

張傲天很激動,望著馬六不變的容顏,臉上絲毫沒有歲月痕跡,驚歎修仙之人駐顏有術,還像小時候一樣,很享受馬六撫摸他腦袋的親暱。

“六爺這兩年做了很多事,也像你一樣用功,夯實基礎,期待有朝一日厚積薄發。”

兩年來,馬六走遍了大炎朝各地,化名“洪十”,積德行善,懲奸除惡,已將周身怨煞完全消盡。

他看過三千頭妖魔的記憶,腦海裡有著無數的知識,但畢竟不是自己親身經歷。

總要踏足江湖,看一看這世間詭道,才能將那些記憶轉化成自己的閱歷。

張傲天搬個小凳子,坐在馬六身旁,用手託著下巴,滿臉嚮往道:

“六爺,你這兩年有什麼趣事嗎,能不能給我講講。”

“都是些爾虞我詐之事,沒什麼可講。”

馬六搖頭,想了想又說:

“不過倒是遇見個故人,也不知他受我一掌,死了沒有。”

“故人?”

張傲天好奇。

馬六點頭說:

“這故人名叫孫龍,曾與我結怨,半年前……”

半年前,馬六遊歷至葵仙宗山腳下。

見鎮子裡有一大戶人家娶親,平日裡又樂善好施,常接濟貧苦百姓,風評不錯,便混進院子裡蹭了頓喜酒。

誰想正用著飯,席間有人搗亂,噌一下站起來大喊:

“誰偷了我五千兩銀子?”

喊完不依不饒,非要這大戶人家賠錢。

反正錢在你這丟的,不給我就賴著不走了。

大喜之日出了這麼檔子事,給誰都鬧心,主家好說歹說,才把這無賴勸至一旁,免得打擾了旁人雅興。

結果好話說盡,五千兩銀子,一毛錢都不能少,不然我就在這鬧,非攪黃這場婚事不可。

古代鄉紳,大多圈養地痞流氓,一般無賴不敢在他們家放肆。

可這無賴有來歷,乃是是葵仙宗某位弟子的侄子,惡事做絕,無人能治。

最過分的莫屬強暴完民女,把父母殺了,又將這民女賣去青樓,愣是沒人敢管。

主家無奈,惹不起,只好掏錢息事寧人。

而馬六也從旁邊人嘴裡,聽了無賴的事蹟,覺得這頓喜宴不能白吃。

尤其這無賴站起來大喊時,唾沫星子差點飛他臉上,不能忍,當場從懷裡掏出銀票往桌上一拍。

“這五千兩,我出了。”

主家和無賴都愣住了。

“您是……?”

主家左思右想,也想不起這人是誰。

無賴可不管那麼多,只當這人是主家的朋友,幫著解圍的,一把奪過銀票,驗了驗,真的,立馬喜滋滋給馬六作個長揖:

“謝謝您嘞。”

“您甭謝,錢拿好,收著點嗓門,不要驚擾了別人。”

無賴依言,樂呵呵出了門。

於是。

當晚。

他就被活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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