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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光看著答不上話的許明之,捏著山根想了一會後,道:“劉金曄的事,先放一放,我們先從頭理一理於可可那個案子吧。”
許明之點點頭,他也正有這個想法。
於是,兩人又把於可可的資料拿了出來,一一攤到了桌面上。
於可可,東山省望河市新山縣人,24歲,2014年年中的時候來的月湖市,一直在青山鎮上一家大型化工廠內上班。
15年10月在廠裡摔了一跤,左腿骨折,手術後先是在廠裡員工宿舍內養傷,年底腿傷恢復得差不多後,離職從員工宿舍搬出,之後住在哪裡並不清楚。
今年2月底的時候,於可可去了湟裡村,在歸鄉民宿做服務員。
3月底的時候,於可可從歸鄉民宿內搬出來,住進了王強根家中。
4月25號左右,王強根妻子回家發現了於可可和王強根睡一起的事情,於可可被趕走。
之後,於可可是何時搬進王明霞家那個小院,就不太清楚了,不過應該就那一兩天的事。而於可可搬進那個小院之後沒多久,就遇害了。
最後就是6月4號,於可可的屍體被人在張學義母親的墳墓中發現。
這就是當初他們調查於可可案時,查到的於可可身前那幾個月的全部生活痕跡。
但,之後他們在調查吳蘭蘭等這些受害者的時候,技術科在吳蘭蘭的遊戲賬號中發現,吳蘭蘭的遊戲賬號在今年四月的時候,有登入過,而其中聯絡過的人中有一人就是於可可。
吳蘭蘭早已遇害,她的遊戲賬號是誰登入的,可想而知。由此可見,於可可和張學義肯定是有聯絡的。
王強根也提到過,於可可有一個經常聯絡的網友。
這個網友,當時他們的猜測是張學義,可是沒有證據。於可可的手機一直沒找到,於可可的微信裡面和通話記錄裡,都沒有任何線索。
所以,想證明於可可和張學義有關係,還缺少關鍵證據。
於可可當初從王強根家離開的時候,應該是沒什麼錢的,不然當初她也不用為了一個住的地方,委身王強根了。但是,王明霞說,於可可在租她的房子時,一下子付了三個月,那麼這個錢又是從哪裡來的呢?
餘光看到這裡時,忽然伸手在這個地方點了點。
不用他問,許明之就明白了過來。
於可可的經濟這一塊,他們好像確實沒怎麼仔細查過。他說了一句稍等後,就起身走出去了。
他記得,當時王明霞說過她和於可可是沒見過面的,那麼那三個月的租金,是什麼方式付的呢?
許明之出去後,叫過何煜,讓他去查這個事。
要查這個事,就得先聯絡王明霞。王明霞上班時是不帶手機的,何煜聯絡上她費了點功夫,王明霞說,當時那三個月的租金是透過微信轉賬付的。
何煜又去找了技術科,重新查了於可可的微信,微信裡的記錄顯示,這筆錢是從於可可的銀行卡中轉入到微信錢包裡面的。
而銀行那邊的記錄顯示,這筆錢是從某個第三方賬戶上中轉過來的。何煜查了這個第三方賬戶,發現隸屬於某個遊戲網站。
他又去查了這個遊戲網站,一番折騰後,總算弄清楚了這筆錢的來源。
該遊戲網站,算是一個第三方交易平臺,和多家遊戲公司都有合作。遊戲內部的道具還有遊戲賬號,都可以透過這個平臺售賣。平臺會收取一定手續費用,但能保證買賣雙方交易順利進行。
於可可就是透過這個平臺賣掉了兩個遊戲道具,總共價值三千塊錢。
那個小院,三個月的租金是一千八百塊,三千塊錢除去這個租金,還能多出一千兩百塊,夠於可可在那裡生活上一個月時間了。
但,這樣一來,又有新的疑點了。
這遊戲道具既然這麼值錢,為什麼於可可不早點賣呢?
技術科那邊又重新查了於可可的遊戲賬號,發現這兩個道具,是從吳蘭蘭的賬號上交易過去的。
而吳蘭蘭賬號上的道具,又是從其他人那裡交易過來的。
還是那句話,吳蘭蘭早就不在了,她的賬號只有張學義會用。不管這個賬號上的道具是從誰那裡來的,最後付錢的人,肯定就是張學義。
技術科最後挖出來的結果,雖然頗費了一番周折,但總算還是證明這一點。
可這個結果,也只能證明張學義和於可可有聯絡,卻不能證明,於可可就是張學義殺的,甚至都不能證明那個小院是張學義安排於可可住進去的。
也就是說,光靠這個,還是不夠給張學義定罪的。
他們還得挖,可往哪個方向挖呢?
於可可的屍體是4號早上被廟山村的村民發現的,法醫堅定,推斷她是2號左右被埋進去的。
根據這個時間,他們去搜了附近的監控,從而發現了1號晚上張良成去過廟山村,在那裡停留了一個多小時。
後面他們又發現,張學義在1號下午曾駕車出現在往湟裡村方向的道路監控裡。
從這一點上看,這兩個人都有嫌疑。
那劉金曄呢?
許明之忽然意識到,他們之前一直把目光的終點放在了張家兄弟上,卻忽略了劉金曄這個人。
劉金曄的行動軌跡不算太好查,但技術科之前在周嬌然那個事情上已經有了經驗,所以,倒也沒浪費太多時間。
晚上八點多,技術科那邊就把劉金曄從4月26號起的行動軌跡都找了出來,大部分時候,他都是兩點一線,青陽小區到修理廠,修理廠再到青陽小區,偶爾從修理廠回來後,會去一趟附近超市,買點東西。
他基本沒有什麼社交,甚至,連喝個酒的朋友都幾乎沒有。
從這一點上看,他和那些受害者的情況有些相似。
看來,張學義喜歡挑這一類人打交道。
當然,劉金曄的軌跡也不全都是那麼簡單的,也有特殊情況。比如,4月30號,5月2號,5月4號,還有5月9號,他都曾駕車出現在過湟裡村附近的路面監控裡。
尤其是5月9號,他是夜裡十一點多出現在那邊附近的。
而這之後,劉金曄就再未去過那邊。
更奇怪的一點是,5月9號從湟裡村回去後,劉金曄就一直沒出門,直到12號早上,他才從青陽小區離開去了修理廠。
他在家待了兩天。
更關鍵的是,於可可最後一通通話記錄也是5月9號的。
由此可見,5月9號那天晚上肯定發生了什麼,於可可有很大可能就是那天晚上死的。
許明之又讓技術科去查了張學義5月9號那天晚上的行蹤。
如果,於可可的死,確實是出於突發情況,那張學義那天晚上的行蹤應不至於太難查。
果然,許明之沒猜錯。
5月9號,張學義下班之後,就直接回了廟山村。
那麼,劉金曄那天夜裡出現在湟裡村,是張學義叫去的呢,還是……
案情研究到這裡的時候,許明之不由覺得,他們之前放在劉金曄身上的目光太少了,以至於他們可能忽略掉了很多關鍵的東西。
比如,劉金曄死的那天晚上,他是怎麼去的湟裡村?
如果是開車去的,那他的車呢?
許明之記得,他接到劉金曄的死訊沒多久之後,就接到老王的電話通知說張學義回了悅和城。但,那天晚上,張學義的車沒有動過。
那有沒有可能是張學義送劉金曄去的湟裡村?
還有劉金曄的手機。
當時劉金曄死的時候,他們在他身上沒發現手機。之後,他們搜查劉金曄的住所時,也沒發現。
那麼他的手機呢?
是被張學義帶走了嗎?
這一瞬間,許明之的腦海裡有如閃電劃過,思路一下子就清晰了起來。
直覺告訴他,劉金曄的身上,一定能挖出什麼來。
看來,這注定又是一個不眠夜了。
凌晨一點十七分。
餘光撐不住,已經靠在大辦公室角落裡的沙發上睡著了。
許明之坐在不遠處的辦公桌邊,一邊喝著咖啡,一邊低頭研究著資料。
忽然,何煜從外面衝了進來,人剛進門,他就喊了起來:“老大,有了!”
頓時間,辦公室裡原本昏昏欲睡的眾人,紛紛都醒了神。就連餘光也睜開了眼睛。
何煜衝到許明之跟前,把手裡的資料往他面前的桌上一拍。情緒過於激動的他,一時手上力度沒控制好,手掌隔著幾頁紙拍在桌上,發出了砰地一聲巨響,甚至許明之剛放到桌面上的咖啡杯都跳了一下。
何煜不好意思地縮了下脖子後,指著那幾張資料最上面那一頁紙說道:“就這輛車,那天晚上九點多的時候,到的湟裡村附近,在那停留了兩個小時左右才離開,然後是將近一點的時候,車子開回了修理廠。監控雖然沒拍到張學義從那裡出來,但那天晚上大雨,情況特殊,有計程車司機正好記得那天在那裡接了一個客人,送到了悅和城隔壁那個老小區裡。你說巧不巧?”
“計程車司機還記得那個人的長相嗎?”許明之問。
何煜搖頭:“司機說那人穿著雨衣,看不清臉。不過,聽聲音,是個男的,挺年輕的。”
許明之聞言,不由略有些失望,雖然並不意外。
何煜看到之後,卻立馬又說道:“還有呢!他們定位到了劉金曄的手機訊號!”
許明之一聽,不由眼睛猛地一亮。
“真的假的?在哪?”
“就在修理廠!”何煜一說,許明之頓時坐不住了,起身就走。
一旁一直聽著的餘光猶豫了一下後,拔腿跟了上去。
劉金曄的修理廠,他們之前就已經搜過一次,而且搜得很仔細。這一次過去,許明之是做好了掘地三尺的準備的,可是沒想到,他們到那沒多久,就找到了手機。
那手機就藏在那條黑背的狗窩裡。
而許明之一拿到手機,就發現了那手機的異樣。
那是個看著完全嶄新的手機,沒有任何使用痕跡,用了三層防水袋裝著。
“看來老實人在關鍵時刻也會有心機。”餘光在旁邊看了兩眼後,低低說了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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