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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大概查了一下金樽酒吧的情況,酒吧是14年十月份開業的,至今也快兩年時間了。開業至今,沒出過什麼問題,整體還算正規。陳琴琴是15年年初開始去酒吧上班的,是個駐唱歌手。因為人美歌靚,在酒吧客戶當中非常受歡迎,只要今天晚上她出場,基本人員都是爆滿的。
老王也跟酒吧負責人聯絡過了,最近幾天陳琴琴總共就請了兩次假,一次是6月1號晚上,她在酒吧待到了九點左右請假離開。另一次就是昨天晚上,她是十點多點突然請假離開的。
許明之琢磨著這些時間,尤其是1號晚上。據昨天晚上張學義的說法,他是下了班之後去接的陳琴琴,然後去看了電影,再回了陳琴琴家。
按照這個流程,九點這個時間,似乎有點晚。
張學義的公司是五點半下班,五點半到九點,還有三個半小時。
三個半小時,都足夠回一趟湟裡村埋屍了。
想著,許明之抬頭問老王:“1號晚上,張家那兩兄弟的行程有了嗎?”
老王點頭,接著又遞過一個資料夾。
“1號到4號的都在這了,後面幾天的還要等一等。張良成的比較好查,張學義的就有點難。我覺得他應該是有故意在躲開監控。1號那天,他們公司樓下的監控,並沒有拍到他下班離開公司的監控。但那天他確實是去上班了,中午他下樓吃飯,和吃好飯回樓上的畫面,都拍到了。我跟他們公司的負責人也確認過了,他那天是正常下班打卡的。但是,是本人開啟,還是委託了同事幫忙打卡,現在還不確定,得去走一趟才行。之後就沒他的蹤跡了,酒吧門口的監控我也查了,並沒有拍到他和陳琴琴離開的畫面。我問過酒吧負責人,他們有個後門,後門出去是個小巷子,箱子裡和巷子口都沒監控。如果他們從那走的話,是拍不到的。不過,我查過張學義那輛車,那天他沒開車。再之後,就是十一點十幾分的時候,在陳琴琴住的小區外面,路上的監控拍到了他們兩從計程車下來的畫面,我聯絡過計程車公司了,那輛計程車司機倒是還記得他們。說人是在永珍影城門口上的車,那地方離陳琴琴住的富成家園,直線距離只有六百米,走路甚至比坐車還要快。”老王說到這,還挑了一下眉。
張學義這舉動很難不讓人懷疑他的刻意。
那些很可能不利於他的時間點,他都躲開了監控,而有利於證明他的時間節點,他都在努力創造存在感。
“影城那邊的監控查了嗎?”許明之問。
老王回答:“那邊的監控現在還沒拿到。”
許明之點了點頭後,拿起那份資料夾,大概翻了翻上面已經確認過的張家兄弟兩的行程。正如老王所說,張良成的行程都比較清楚,可張學義的卻存在大部分的空白。
這時,老王忽又說道:“另外,悅和城物業那邊已經把監控發過來了,我看了一下。我發現,昨天晚上我們離開那裡沒多久,張學義就回來了。他是先回來的,他那個女朋友陳琴琴是四十多分鐘之後才來的。我查過,從陳琴琴上班的酒吧到悅和城,開車差不多四十分鐘左右。而且根據陳琴琴到悅和城的時間推測,應該是張學義到了家後通知的她,然後她才從酒吧請假離開,來的悅和城。”
老王的言下之意,張學義很可能是知道了他們在找他,才臨時演了這場戲。
許明之皺著眉頭沉思了一會後,抬頭吩咐老王:“去把陳琴琴帶回來。”
老王看了他一眼,猶豫了一下後,還是問道:“張學義要不也帶回來?”
許明之想了想,還是搖了頭。
“現在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他和於可可的死有關係,帶回來,撐死也就關上24個小時,之後還是得放。他做過四年左右的心理治療,我們想從審訊上去做突破,很難。”
老王擰起眉頭:“那就這樣放他在外面,會不會有些冒險?”
“盯緊就行了。他既然已經把他親哥都給推下水來保全自己了,那短時間內,他應該是不太會再冒險行動了。”許明之說道。
老王聞言想了想,確實也有道理,就也不再多說,又把剩下的事情都一一彙報了之後,就轉身出去,準備帶人去找陳琴琴了。
許明之翻著手裡的資料的,心裡頭有些沉重。
目前已經可以確認,蘆莊水庫至少沉了四具屍體,甚至可能還有更多。李隊的人忙活了一夜,也只搜了半個水庫,剩下的部分還沒搜查過。雖然剩下的部分,從拋屍條件上來說,不太可能會被選為拋屍點,但屍體沉入水下後,也不是完全不動的。蘆莊水庫基本每年洩洪一到兩次,每次洩洪,即便是有一百多斤的鐵塊吊著那些屍袋,迅速湧動的水流也還是能夠卷著這些屍袋移動的。再一個,吊著鐵塊的麻繩也不是不會斷,否則的話就不會有屍體被水流衝進蘆水江了。
一旦沒了鐵塊固定,這些屍體在水底,甚至微小的水流就能輕易帶動他們。
而且,沉底的屍體,屍蠟化現象到底還是比較少見的,更大可能是腐化成一堆白骨。成了白骨的屍體,可就不會再浮起來了。
這些冤魂被困在水底那麼久,如今好不容易有機會能夠重見天日,許明之想還她們一個公道。
可明顯兇手心思縝密,那些受害者身上幾乎沒有留下任何線索,甚至他可能連她們是誰都很難知道。
這讓許明之很無力,也很挫敗。
這也是為什麼現在很多證據都指向了張良成和劉金曄,而且張良成都已經認罪了,可他卻非得死死咬著張學義不肯放的原因。他怕,萬一他放了,卻放過了真兇怎麼辦?
那是至少五條人命,他不敢冒險。
陳琴琴很快被帶了回來。
許明之見到她的時候,她臉上略有些驚訝神情,可很快就鎮定了下來。
“許警官,對吧?”陳琴琴帶著笑,問道。
許明之點頭:“叫你來是為了什麼,你清楚嗎?”
陳琴琴搖搖頭:“不清楚,我都還在睡覺就被你的人給叫起來了,然後一路上問什麼都不肯說,我怎麼可能清楚。”
許明之看著她,她的話倒不像是假的。不過,也正常。張學義不管是拉她演戲,還是真的跟她在談男女朋友,都不可能會跟她提及那些事。
他想了想後,決定稍微迂迴一點。於是,問道:“酒吧工作的收入高嗎?”
陳琴琴神色微僵了一下,但轉瞬又坦然起來,道:“還行,餬口不成問題。”
“聽你們老闆說,你粉絲不少。”許明之又說道。
陳琴琴卻嗤了一聲,道:“什麼粉絲不粉絲的,都不過是想睡我罷了!”
這話倒是一下子讓許明之不太好接了。他看了一眼陳琴琴,默了默後,奔了主題:“1號晚上你是什麼時候從酒吧出來的?”
陳琴琴想了好一會兒後,才答道:“九點的樣子吧,我記得我是去看九點十五分的電影。九點鐘肯定要走了,不然來不及。”
“跟誰一起看的電影?”許明之追問。
陳琴琴瞧了他一眼,道:“我男朋友啊,你不是認識嗎?”
“他既然約你看電影,怎麼沒去酒吧接你啊?”許明之又問。
陳琴琴眼睛飛速地眨了一下:“他不太喜歡那種場合,所以基本不去那邊的。我們是在永珍影城樓下碰頭的。”
許明之低頭記錄,又問:“看的什麼電影?”
“一部國外的愛情片,45週年。”陳琴琴回答。
“講的什麼內容?”
陳琴琴的眼睛又眨了一下,然後答道:“記不太清了,電影不太好看,我沒看多久就睡著了。醒的時候還是學義叫的我。”說著,她又衝許明之笑了一下。
“然後呢?”
“然後就回家了呀。”陳琴琴接道。
“怎麼回的?走路還是開車?”許明之又問。
“打車。”陳琴琴回答:“我的腳當時在影院裡出來的時候崴了一下,不好走路,就打了車。其實就幾步路,走過去都比坐車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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