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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祖,不殺人……
是阿祖哥哥自己告訴我的,他說讓我叫他阿祖哥哥……
阿祖哥哥很少跟我玩,他喜歡畫畫,不畫畫的時候會陪我玩一會魔方……
……
這雙帶著殘忍笑意的眼睛,一定不是江佑的。
劉璃迅速一個肘擊狠狠地撞向身側這個少年的鼻子,趁著對方吃痛鬆手的瞬間,她沒有拔出留在江浩軍體內的刀,反而快步後退。
必須先退到安全距離以外,比如這一扇門外執法記錄儀能拍攝到的地方。
但門已經被身側的少年伸手關上了,門裡門外被隔絕成兩個世界。
“肖哥,”劉璃放聲大喊。
幾乎就在她張嘴的同一瞬間,少年“啊……”的一下驚聲尖叫起來,高分貝的、持續不停的
“我被陷害了,快求援。”劉璃的聲音被他的尖叫聲遮蓋住了,她不確定隔著這扇門在另一個臥室裡的肖哥能不能聽到。
少年的尖叫聲一如以往,和他以前情緒不穩發作時一模一樣。
劉璃的心往下沉,在江佑表現出異常的時候,尤其是發出尖叫的時候,不要靠近不要觸碰,這是自己曾對刑警隊的同事們提出來的要求。
既然這樣,劉璃只有狠狠一腳,踹向少年的下身。
危機來臨,永遠先護自己。
而她最大的危機,不是江浩軍的傷,不是艾滋病人的血,而是側身在旁的捉摸不透的少年郎。
刀進入人體的時候手感毫無阻滯,可見是傷在江浩軍的腹部位置。
這個位置,最怕肝脾破裂大出血。
刀沒拔出,雖然有可能會造成內臟器官的二次損傷,但同時有壓迫止血的作用,江浩軍的生命體徵會相對平穩,比刀拔出後引起的大出血,相對來說搶救的時間和機率會大一些……
自己戴著手套,有效艾滋隔離效果98%以上,何況自己每天都在吃李池送來的阻斷藥……
這短短的時間如同煉獄。
門外有動靜,但劉璃聽不清是不是肖哥在說話,因為此刻擋在門口的少年郎居然沒有躲開自己踢過去的腳,反而順著她的力道往左側倒。
他的視線還焦著在自己身上,嘴角上扯,尖叫聲沒停下來過,活像戴著假面的小丑。
左側地上,躺著個正在痛苦呻吟、無力起身的江浩軍。
不好,他的目標不單是自己,還有江浩軍,他想要江浩軍死。
不能讓江浩軍死,否則自己百口難辯。
但劉璃沒法做到後發先至,她只能眼睜睜的看著這一切發生。
不!
不能讓人牽著鼻子走,任何時候都是,必須要出其不意,必須要創造有利於自己的局面。
她深呼吸趕緊穩住情緒,用沒沾血的手飛快的開啟門,盡全力大聲喊:“肖哥快來,江浩軍被江佑殺害了。”
在執法儀可錄製範圍內,她清晰有力的說:“我一推開門,就看到江佑正在持刀殺害江浩軍,我來不及阻擋,只希望現在開始急救還不晚。”
“常威在打來福”這一招指鹿為馬,不是隻有反派才能用的。
然後她轉身,居高臨下的俯視著已經跌倒在地的少年。
少年的尖叫聲已經停下來了,他側身蜷縮在地上,劉海甩起,完整的露出了一張蒼白虛弱的臉,眉眼低垂,看不出在想什麼。
即使你不是你,你我都知道你不是你,但你就只能是你,而我還是那個我。
你的偽裝,是你的優勢沒錯,但我要讓它成為你的掣肘。
……
江浩軍死了,那一刀或許不致命,但江佑倒下去時的撞擊,讓刀移動了位置,他的傷口肉眼可見鮮血搏動性湧出。
劉璃判斷為要命的完全性肝破裂,江浩軍可以說是命懸一線。
劉璃已經無暇他顧,在看到第一時間趕來的林彥儒時,她一瞬不瞬的盯著林彥儒,直到他若有所覺的看著她眯了眯眼。
生死未卜的江浩軍已經被接走,對外界毫無反應的“江佑”已經被控制。
而她需要趕在爆雷前找到可以幫助自己的人。
肖哥不適合,他在距離案發現場最近的一線,他的供述必須做到公正客觀,否則對自己只會更不利。
“林隊,”藉著擦肩過身的時間,劉璃貼近林彥儒的耳邊,言簡意賅的說,“江佑的第二人格在陷害我殺江浩軍。”
她感覺到了林彥儒呼吸的暫停,她緊接著說:“但我的隱憂是李倩和江家過從甚密。”
所以她不確定這裡面有沒有更深層而隱秘的陷阱。
“我知道了,”林彥儒迅速反應過來,在她耳邊低聲叮囑,“你什麼都別做。”
也不適合再有任何動作。
他首先聯絡了胡醫生。
“胡醫生,阿斯伯格綜合徵患者的第二人格在什麼條件下會被激發出來?”
“阿斯伯格的第二人格?”胡醫生在電話裡遲疑了一下,“準確的講,如果出現了第二人格,這是共病障礙的一種……”
比如多重人格障礙和阿斯伯格共存,就是共病障礙。共病可以完全獨立,也可以在症狀和表達方式上重疊。
多重人格障礙又叫分離性身份障礙,是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的一種複雜、慢性的形式。
“分離性身份障礙的所有患者,幾乎都有童年創傷的體驗,包括但不限於忽視、虐待、性虐待等,”胡醫生說,“從一種身份向另一種轉換通常是突然的,可能只需要幾秒鐘。”
但胡醫生還說:“但如果你想了解到具體是由什麼原因激發了主體人格和其他人格之間的轉換,這需要花時間來觀察才能判斷。”
“想要快速的瞭解,一是詢問監護人患者遇到過哪些特殊生活事件,二是可以考慮由專業的精神科醫生進行催眠。”
事實上,警方暫時沒有機會進行胡醫生說的以上措施。
命懸一線的江浩軍在歷經三個多小時醫生浴血奮戰的手術後,依然不治身亡。
收到通知後急急忙忙趕來的江母幾乎崩潰,而還能稍微維持冷靜的江父拒絕配合警方的問詢。
“我的兒子屍骨未寒,請原諒……我沒有心情處理其他事務,請稍緩……”
而法律不允許單獨傳喚未滿十四周歲的兒童,如果有監護人,警方也無權、無法繞過監護人給該兒童指定監護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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