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她真的是兇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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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們不能承認他們和錢俊耀的關係,只要警方沒有證據,再想冤枉他們都沒有辦法。
前兩天,他們看到報紙上刊登的什麼,死者有個四歲的孩子失蹤了,懷疑是死者親生的孩子,警方懷疑孩子的母親可能是兇手。
這時候,他們就確定了,肯定是警方找不到兇手,要抓他們女兒頂罪。
一切都被他們的女兒說中了。
當年,她明明是將孩子送到福利院門口扔了的,死者家的那個孩子,怎麼可能是他們女兒的那個孩子?
他們一家人已經商量好了,一定不能承認和錢俊耀的關係,如果這些警方的人問起來,就一口咬死說不知道孩子的父親是誰,只說是強姦,被打暈了,沒看到人。
這個時候,他們才慶幸當年的選擇。
如果他們當年爭了這口氣,別說能不能爭到了,這些年一定會承受著閒言碎語,而現在,她的女兒說不定已經因為當年的事情,被冤進牢裡了。
陳母每每想起當年的事,眼淚都止不住的掉。
他們的莎莎,明明成績那麼好,明明是那樣好的人,怎麼會變成這樣呢?
都怪這個世界上有壞人,這些壞人,總是傷害他們這些,本來心向光明的人,他們讓心中有光的人墮入黑暗。
凌茜看著陳母和預期不一樣的表情,心中疑惑。
如果真的是他們殺害了死者,那他們又在委屈什麼?
當年,又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呢?
為什麼一個剛滿十六歲的高一女生,還是學習成績非常好的女生,會和一個十三歲的男生髮生性關係,並且生下一個孩子呢?
整個事情,真的是如他們猜測的那樣,因為死者用孩子要挾陳鬱莎要錢,被陳鬱莎反殺嗎?
“叮!”簡訊鈴聲一響,凌茜看了下手機,原來陳鬱莎這幾年的情況已經查清楚了。
她當年成績很好,輟學後,就在家待產,出了月子後就舉家搬遷到了這邊。
而陳鬱莎也因為嚴重的心理疾病,無法再步入學校。
調養好後,這兩年她一直在一家寵物醫院工作。
“請問你們當年舉家搬遷到這邊,是什麼原因呢?您女兒又是因為什麼原因輟學呢?”凌茜放下手機,繼續問道。
一聽到警察提到這個,陳母本就在眼眶裡打轉的淚瞬間落了下來,凌茜趕緊扯了茶几上放著的紙巾遞給她。
“事情到了這一步,我也不要什麼臉面了,跟你們說了也無妨,你們不要到處去亂說就可以了。”陳母抹著淚,委屈的說道。
“您說,有什麼委屈,我們警方一定會為您做主的。”凌茜繼續遞著紙巾。
最近真是看太多眼淚了,遇到的家家戶戶,好像都有著莫大的委屈。
“我也不指望你們能給我們做主了,只要你們不亂冤枉人,就行了......”陳母淚眼朦朧,聲音沙啞的說道。
“我們從來都是秉公辦案的,怎麼會亂冤枉人呢,這個您放心好了......”凌茜繼續解釋著,為什麼,陳鬱莎的母親,會有這種想法呢?
可是,凌茜突然意識到,自己好像,確實是帶著陳鬱莎就是兇手的想法,來找他們的。
包括時冉在內的他們組的人,幾乎都在內心定了陳鬱莎的罪,認為她就是兇手。
可是,她真的是兇手嗎?
一切,都只是他們進行的,合理的推測,他們根本就沒有找到一絲確鑿的證據支援他們的想法。
他們冤枉陳鬱莎了嗎?
如果陳鬱莎是孩子的母親,她就一定是兇手嗎?
如果陳鬱莎真的曾被死者威脅過要錢,並且她到廢棄工廠去赴約了,那麼她就一定是兇手嗎?
廢工廠沒有監控,也沒有留下任何兇手的指紋,物品,任何人都可能去過那個地方。
他們真的就能確定,陳鬱莎就一定是兇手嗎?
不,他們並不能確定。
一切,也確實都只是他們的猜想。
他們做了他們最不應該做的事情,就是帶著答案查案。
因為在心裡認定了陳鬱莎就是兇手,所以就圍繞著陳鬱莎就是兇手的前提,去尋找一切支援這個結論的證據。
他們這樣查案,確實很容易出現冤假錯案。
凌茜看著陳母的眼淚,感覺自己好像被一棒子打醒了。
陳母擦了擦眼淚,開始陳述著那些塵封已久的舊事。
“當年,我們莎莎成績很好的,從小成績都好,一直是班裡的學習委員,和同學們也很處的來,可是,有一天她卻渾身是傷的回來了,腿上還流著血,我一看就知道不好了,一問才知道真的是被人欺負了!!我的女兒啊!......”
陳母說著說著,又是淚如泉湧,桌上的一盒紙巾,已經用掉了一小半。
凌茜心中疑惑,難道說,陳鬱莎當年,是被強姦後,生下的孩子嗎?
而強姦她的那個人,就是死者錢俊耀?
可是,十三歲的男生和十六歲的女生......
想到死者一米八的體格,凌茜覺得可能性還是很大的。
“欺負她的那個人,是錢俊耀?”凌茜問道。
聽到錢俊耀三個字,陳母哭泣的動作明顯的頓了一下,但她卻反駁了。
她咬牙切齒的說道:“我倒希望是他,我看過報紙,說他被人打死了,如果是他,也算是為我們莎莎報仇了,只是,我們莎莎當時被人打暈了,她回家後什麼也不說,我們也不知道那個人是誰,問了好久她才說,她不知道是誰,她當時被打暈了,我們這是想報警都不知道告誰啊!老天爺喲!”
陳鬱莎一家,很明顯是有準備的,從陳母的微動作和口供可以看出來,他們一家人應該已經串過供了。
要從他們的口供入手定罪,是不可能的了。
他們咬死了不知道孩子的父親是誰,除非找到那個孩子,和陳鬱莎還有死者進行DNA比對,不然他們無法證實他們的猜想。
到這裡,凌茜差不多知道,今天人是抓不了。
而且,他們確實不應該根據自己猜想就認定陳鬱莎就是兇手。
必須有確鑿的證據,他們才能證明陳鬱莎確實有罪。
陳鬱莎的臥室內,時冉打量著這個不大不小的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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