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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朝惜有點自責。

看他這樣子。

怎麼像是被她辜負了?

然後來找自己對他負責的樣子啊。

她想了想,白皙絕美的臉,被午後的陽光籠罩著,好似薄霧一樣。

“那天,我喝多了酒,記不太清了。”

沈朝惜看著他說,眸色有些晦暗不明,她的聲音也含糊不清的。

“你要是覺得,比較吃虧的話,我也可以讓你親回來。”

“畢竟,去玩嘛,又不是玩不起,你說呢?”

她說這話的時候,還對視上了陸雲洲漆黑的一雙眼,她的眼睛淡淡的。

分明是很深情的一雙桃花眼,可她的眼睛裡,絕沒有半點情意。

男人膚色偏白,白皙的脖頸露出來的喉結凸起,他薄唇輕抿著,一雙漆黑的眼眸藏在薄霧中。

面色淡然的,聽著眼前小姑娘說著負心的話。

“嗯。”陸雲洲應聲。

他的身姿挺拔而矜貴,清冷中,如同一棵峭壁上的松樹,給人以沉穩冷靜的感覺。

就這樣聽著她說完這句話,喉結滑動了一下,沈朝惜蹙著眉,視線落在了他的喉結上。

“都是成年人了。”

沈朝惜眉心蹙了起來,她聽著男人低沉而充滿了磁性的嗓音。

腦海裡,倏然浮現出,那天晚上,她的唇瓣,帶有溼濡的觸感,落在了他的誘人喉結之上。

還怪讓人臉紅的。

她那天怎麼就,腦子被雷給劈了呢。

對他的喉結下手,她也真是做得出來啊?

她那天喝酒了嗎?

好像是喝了點。

但不至於上頭啊。

“我們有婚約在身上。”

他的眼眸裡溢位來的情緒,好似峭壁上忽然起了霧,薄薄的,不見迷蹤的輕柔中,帶有著冷感。

“被朝朝親,不算吃虧。”

陸雲洲神情淡然的臉龐上,一雙幽深的眼眸,眸底一片風平浪靜。

好似無意中,掠過了一縷微妙的幽光,也是一閃而逝,令人難以察覺到。

他的聲音低沉,充滿了性感的磁性,加上那滑動的喉結,在日光下白皙誘人。

沈朝惜眉心擰緊了。

以前,他不是總是冷著一張臉,話也很少的嗎。

怎麼今天跟爺爺吃了一頓飯,就信口胡說上了?

而且,朝朝?

他是怎麼能臉不紅心不跳的,說出這樣的話來的?

看來還是她失算了啊。

“大小姐……”

就在這時,一束明暗光影斜過來,打在了沈朝惜的臉上。

她回頭,就看到了沈家的傭人,跑過來,並且對她說。

“大小姐,陸少爺,小姐的行李已經收拾好了。”

“並且老爺還說,如果大小姐在御清園有什麼住的不慣的地方,是可以回家來看看的。”

沈朝惜:回家,來看看?

她還是他的親孫女嗎?

並且連行李都已經讓人給她收拾好了。

就差沒把她直接打包,扔到御清園裡去了。

看來爺爺這回是吃了秤砣鐵了心。

要把她掃地出門了。

也好。

反正就要到秋季的軍演了。

她被總軍區上面強行休假三個月,說是她在執行任務中受傷,讓她好好養身體。

眼看著,也快要滿三個月了。

#

“怎麼樣,去說了嗎?”

沈老爺子躲在湖邊的大樹後面,偷看著樹蔭下的兩個人。

而那名傭人跑回來,對沈老爺子說:“老爺,已經跟大小姐說了。”

“那就好,那就好啊。”

沈老爺子心滿意足的,背過手去,往休息的涼亭方向走了。

殊不知,沈朝惜清冷的一雙眸,在聽到傭人的話以後。

靜靜看向了湖邊,某轉身離開的老頭。

#

把行李放在車上以後,一路駛向京城中心區域,穿過了繁華的商業區。

就是周圍綠蔭籠罩的單獨的,聯排別墅。

到了御清園,車停下來,而前方是一個花園的大門,門牌號寫著,御清園,339號。

御清園,是陸雲洲自己的住處。

他從成年後,就搬出來了。

並不是住在陸家。

所以沈朝惜搬過去跟他一起住,其實也就是兩個人搭夥作伴而已。

沈朝惜是這樣想的。

但是來到御清園的時候,陸雲洲腳步停下來,他看著她,眉心蹙了一下。

“怎麼了?”

“你以前,也是一個人住嗎。”

沈朝惜低軟的聲音,她眸色複雜,盯著眼前灰色調的背景牆,還有落地窗,有些空曠。

“嗯。”

陸雲洲低冷的聲音。

御清園,是京城寸土寸金的地方。

而陸雲洲這個是一個聯排別墅,前面帶著花園,總共有兩層。

沒有像那些中規中矩的獨棟別墅那樣寬,但是也足夠大的了。

“不喜歡?”

陸雲洲看到小姑娘的躊躇,眉頭皺起來,語氣裡難掩擔憂的情緒。

沈朝惜:“不是,有點冷清。”

能不冷清嗎。

這裡之前都沒有人住。

每一次都是等陸雲洲回來,才喊了人打掃乾淨。

他以前常年在軍區,根本沒有時間回來住。

所以這裡的一切佈置,都是原始的,灰色調。

看到這個,沈朝惜眸色一暗,彷彿心中生出了某個想法。

呵,不是要一起住嗎。

那我就讓你看看,我能有多麻煩。

就在她打量著這個地方的時候,身後傳來男人壓低了的聲音,彷彿沒有底線似的。

“你要是不喜歡,我們就換。”

聽到這個話,沈朝惜回過頭,看了眼從身後上前來的陸雲洲。

別墅內空曠,很多東西都還沒買全,好似還能看到落地窗外,灑落進來的陽光,有一半映在了男人白皙俊美的臉上。

他走到她的身邊,然後將她的白色行李箱放在了客廳裡,又給沈朝惜拿來了一雙換的拖鞋。

等沈朝惜低頭的時候,就看到男人彎下腰,高大筆挺的身影,眉眼清冷,在她面前放了一雙粉色的拖鞋,他低聲解釋說。

“不知道你喜歡什麼顏色,就買了這個。”

其實,別墅裡他以前也不經常住,所以很多東西都是缺少的。

後來他回到京城,住在御清園裡,也就買了一些基本上男人要用到的日常用品。

但是女生的東西,是絕對沒有的。

所以他臨時,去給她買了拖鞋,放在了這裡。

沈朝惜看到男人彎下腰的時候。

就注意到了他手上拿著的兔子拖鞋,有兩隻軟綿綿的毛球耳朵。

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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