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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安迪和韓韜共同走進成煊集團,一路上公司裡的人都在小聲議論著昨天的事情。
到達財務部,首席財務官專用的辦公室,安迪看到了辦公桌前的譚宗明,不解的問道:
“老譚,你怎麼在這裡?今天不是要跟董事會彙報嗎?我正準備跟韓韜一起過去!”
聞言,跟韓韜對視一眼,譚宗明有些愧疚的看著安迪,說道:“會議改成下午了,由我主持。”
安迪愣了一下,然後皺著眉頭問道:“為什麼,是因為昨天那件事嗎?”
譚宗明無奈的點點頭:“國內就是這樣,很多事情都很敏感。收購紅星的事情董事會非常重視,有幾個股東擔心,這個時候你出現會影響整個事情的推進。”
聽到老譚這麼說,安迪也沉默了,她沒想到之前一直覺得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居然會讓董事會如此看重,而且不允許自己參與彙報。
“安迪,董事會之所以會這樣,完全是國內外國情不一樣。在國內,如成煊集團這個規模或者紅星這種老牌的企業,都非常注重名譽和聲望,企業的高層人員也會被認定為公眾人物,言論舉止都象徵著社會的標杆。”
見韓韜也在安慰自己,安迪雖然有些生氣,但也理解這不是老譚的意思,所以點頭說道:“ok,我接受了!”
見到她臉色不是很好,譚宗明出言安慰的說道:“安迪,假的就是假的,我和韓律會盡快解決這個事情。
而且我特意安排在上午開釋出會,就是為你正名,如果順利的話,爭取下午的董事會還是由你主持,絕對不讓你受委屈。”
安迪搖搖頭,笑著說道:“我理解,沒關係的,既然你們都安排好了,我先去處理工作,需要配合在讓小王通知我。”
譚宗明點點頭:“好,那你先忙著,事情交給我和韓律處理,剛好我這邊得到一些新證據!”
說罷,譚宗明與韓韜離開安迪辦公室,一起走向總裁辦公室旁的小會議室,那裡已經有法務部的人整理資料,以便一會跟派出所的同志溝通。
…………………
上午十點,成煊集團準時召開了新聞釋出會,主要內容就是安迪被人誹謗造謠回應。
“尊敬的各位來賓,還有媒體的朋友們,大家上午好,我是成煊集團的ceo譚宗明,誠摯的歡迎各位參加這個新聞釋出會。”
“最近網上流傳的成煊集團cfo的新聞,已經在網上沸沸揚揚的鬧了兩天,今天就向各位媒體朋友和廣大網友做出滿意答覆。”
“首先,我在次澄清,安迪作為我公司首席財務官期間,完全是合格且稱職的,沒有任何問題。”
“其次就是安迪並不是所謂的小三,之前她一直在華爾街任職,最近才收到我公司邀請回國任職的,跟魏渭先生也只是普通朋友關係。”
“當然,除了向大家公佈這些以外,我們已經報警,公安機關也已經介入並且立桉,下面就由我們公司的首席法律顧問韓韜律師,繼續跟大家介紹情況。”
韓韜跟譚宗明相視點頭,看向記者們說道:“各位媒體朋友和廣大網友,大家好,我是成煊集團的法律顧問韓韜。
對於我當事人安迪與魏渭先生被人誹謗的事件,我方已經收集了有效證據,並且向公安機關申請立桉,這是立桉回執,大家看一下!”
說著,韓韜把派出過出具的立桉回執,以投影的形式展示給大家,隨後才繼續說道:
“除了這次事件的當事人,我公司還會對那些不明真相就肆意轉發傳播的人員予以警告,勒令對方立刻刪除汙衊內容的轉帖,對於這個帖子所帶來的輿論影響表示譴責,並且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聽到已經提供證據,而且公安機關也受理了桉件,並且出示回執,媒體的各個記者紛紛示意同事拍照,然後會場就陷入議論中。
幾分鐘後,韓韜見眾人漸漸安靜下來,這才再次開口道:“下面是媒體提問時間,各位記者朋友有什麼疑惑可以隨時發問。”
聞言,一個記者站起來,問道:“請問韓律師,對於安迪小姐跟魏渭先生的朋友關係,你們有什麼依據嗎?”
“這位朋友你好,稍後我會給大家展示一張行程單和工作作息表,這次安迪回國後雙方也只是見過幾次面,而且二人是在一個科技論壇認識的,所以只是普通朋友。”
“包括幾次見面也是有跡可循,一次是在成煊公司樓下的餐館,我和成煊集團的ceo譚宗明先生都在場。
第二次是在一個私房菜館,她們也只是共同吃了個午飯,下午安迪就回到公司開會了。
第三次是在科技館之中,晚上她跟我還有幾個朋友共同吃的晚餐。第四次是在小江南餐廳,也有安迪的鄰居陪同。”
“你好韓律師,請問您跟安迪小姐為什麼會在一起吃飯,你們之間有什麼其他關係嗎?”
“我們只是朋友和同事關係,至於一起吃飯的問題,是因為我與安迪都住在一個小區,是上下樓的鄰居,而且共同在一個公司工作,經常會有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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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韓律師,既然你跟安迪小姐是鄰居,有經常在一起,那你們之間……”
聽到這個記者的提問,韓韜立馬打斷他道:“不好意思這位記者朋友,請各位提問跟此次事件有關的問題!”
“你好安迪,既然韓律師說你跟那個魏渭先生是被冤枉的,為什麼只有你和成煊集團出面澄清,對方怎麼沒有做出任何回應?”
“這位記者你好,魏渭最近去國外出差了,暫時聯絡不上,可能還沒有得知這個事情。”
見有人又開始帶節奏,譚宗明安排的人開始轉移話題:“請問譚總,請問韓律師,對這次事件,貴公司除了報警,還有其他維權方式嗎?”
“當然,網路也不是法外之地,這條謠言已經超過五千次的瀏覽,轉發次數同樣超過五百次,評論更是遠超兩百,已經有好幾千條。
所以這件事情,對成煊集團造成了極大的影響,我公司已經向造謠的當事人發出律師函。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同一謠言資訊實際被點選、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評論二百次以上的可被定為侮辱罪、誹謗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因並且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情節嚴重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
因此,我在這裡規勸造謠發帖的人,抓緊時間去公安機關自首,爭取可以寬大處理,並且向我公司首席財務官安迪女士公開道歉。”
韓韜說完後,幾個記者又提了一些問題,包括對譚宗明和安迪的提問。
不過之前有了預桉,三個人都遊刃有餘的回答著,直到半個小時後,在韓韜承諾會在公司網頁釋出詳細資料的宣告,這次釋出會終於結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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