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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賺錢,到時候我們買個更大的房子!”丁新麗說道。

週三強笑嘻嘻道:“我怕到時候你要換老公,那地方是那麼好去的嗎?多少人搭裡頭了?咱家隔壁老葛家的妹妹家的小舅子,不也是跑蘇聯的?馬上就要過頭七了吧?還有那老馬佳的那誰誰,不是瞎了一隻眼睛會來的?還有那....”

週三強一連數了好幾個。

現在北方倒爺京城最多,特別是跑這趟黃金路線的,同理也數京城人沒的最多。

週三強打聽這些小道訊息最在行。

他才不去冒那個險,拿自己的命賺錢給老婆和別的男人花?

他就扣嗤他小舅子就行。

這傻小子每次回來都得貢獻他千八百的,只可恨他懶得要死,身邊狐朋狗友又多,不然半個月千八百,半個月千八百,小日子神仙來了都不換啊。

丁新麗聽他這麼說也不勸了:“那你去勸勸我媽,讓她答應借錢給二姐夫,這樣二姐夫也去那邊賺錢,回頭也有錢輸給你。”

別像現在似的,窮鬼一個,輸了50塊錢就要死要活的。

“嘿嘿嘿,還是我老婆聰明。”週三強真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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擠進兩個老太太中間,替劉老太太說話。

劉老太太意外地看著他,沒想到週三強還是個熱心腸,人雖然不咋地吧,但是眼裡有親戚,不像那個花昭似的,都不正眼看她!

......

花昭正開車回家,路過公園的時候,突然想進去拍幾張照。

這裡的照片她不知道拍過多少張了,但是每年甚至每個月都要拍,到時候跟以前,跟以後都能做對比,見證時代的進步,歷史的變遷。

她不僅喜歡拍景,她更喜歡拍人。

景色亙古不變,人卻一直在變,人的精神氣質、穿著打扮,都是時代特色。

“咔咔咔”。

花昭的動作突然一頓,她看到了一個熟悉的身影。

丁新月正坐在公園的長椅上,望著面前的湖水發呆。

同一條長椅上的另一頭,一個男人正襟危坐。

兩人中間隔得挺遠,好像就是陌生人,拼個椅子坐。

但是男人頻頻扭頭看向丁新月,那含情脈脈的眼神,偷偷的動作,都被照相機抓拍下來了。

花昭本以為這是對談戀愛的小情侶,這麼含蓄保守,還打算拍下歷史,結果拍了個大瓜。

丁新月拉個臉跟別人欠她錢似的,並沒有回應男人的眼神,但是她坐在那裡就是回應了!

真的懶得搭理,那是面都不會讓他看見。

周青突然看了看手錶道:“小月,快中午了,我們去吃飯吧。”

“還早。”丁新月道。

“我領你去獨一處吃,得提前排隊,去晚了下午都吃不到。”周青道。

丁新月皺眉:“咱倆一起吃飯不好。”

“沒事的,我找服務員要個包間,外人看不見,看見了也沒關係,我們是正當的男女關係。”周青道。

“誰跟你男女關係!”丁新月白他一眼:“臭不要臉。”

不過她站起來往外走了。

周青笑嘻嘻地跟在身後,兩人中間隔著一米。

花昭猜,這是真去吃飯了。

是不是的,她也去吃吃“獨一處”就知道了。

獨一處不遠,出了公園走半個小時就到了。

花昭看著男人進去,很快找到了像是經理模樣的人,兩個人有說有笑的像是熟人,然後對方真給了他一個小包廂。

花昭還看見男人往經理手裡塞了包華子,對方笑得更高興了。

花昭又打量了一遍男人的穿著,挺樸素的,一套西服,不超過50塊錢,西服裡面套著手工織的毛衣,下面穿了一雙有念頭的皮鞋。

但是男人的手錶是進口的名牌,友誼商店裡買七八百一隻。

男人臉上的表情也是平靜底下藏著掩飾不住的自信和得意。

這是個在裝窮的暴發戶。

男人和丁新月一前一後進了包廂,關上了門。

花昭也走進了飯店,經理正站在前臺,看見她眼睛一亮贏了過來。

“我要個包廂。”花昭道。

經理頓了一下道:“不好意思,今天我們的包廂都提前定出去了。”

花昭從包裡抽出一條華子塞到他手裡。

經理......

周圍的人......

多大事啊就用一條華子?

經理捏著煙,看著周圍的眼神,有點騎虎難下。

這眾目睽睽的,他怎麼收啊!

“我有點感冒,聞著大廳的味道有點想吐,還望經理做做好人好事,幫幫生病的群眾。”花昭那手絹捂臉道。

有些羞恥啊。

這理由勉強過得去,群眾生病了,他得幫忙!

經理趕緊領花昭去了包廂。

而小包廂都是挨著的,花昭就進了丁新月的隔壁,隨便點了幾個菜。

這個距離,不用透視,就能聽見兩人在說什麼。

隔壁點菜點了半天,點了一桌子,都是丁新月愛吃的,而且都是男人自己點的,丁新月都沒吱聲。

花昭心裡又有數了,這不是吃了一頓兩頓啊,這麼瞭解。

點完菜,丁新月的表情也帶著點滿意,算他有心了。

飯菜上來,兩個人邊吃邊聊。

隔壁花昭就有點吃不下去了,希望他們沒事,是她想多了,不然怎麼跟葉濤張嘴說這個事?

她都覺得丟人!

坐在她旁邊的簡白和王宇更不敢吃了。

花昭主意道,趕緊收拾好表情,給兩人做了個吃飯的動作。

兩人聽話地端起碗無聲地吃飯,都不知道自己吃的啥,燙嘴都沒覺得。

他們心裡也是一萬頭神獸在奔跑,葉濤被偷家了!誰敢想?反正他們是不敢想!

花昭則豎著耳朵在聽隔壁的談話。

男人一隻在勸菜夾菜,然後就是吹噓自己在火車上的表現。

他竟然也跑黃金線去了。

而且跑了不是一次兩次,基本半個月一趟。

他不貪多,拿了東西到地方找一個老鄉直接出手,然後再從對方手裡進一批貨,然後坐第二天的車就回來,回來再找熟人賣掉。

一來一回,1000塊本錢就能變成五六千,七八千。

而且有對方指揮,熟悉市場,知道什麼東西價值高,他後來就專門倒騰價值高的。

就可以做到去時1000,回來時候1萬。

吃得差不多了,男人拿出5000塊錢塞到丁新月手裡:“這是這次賺的錢,你收著,剩下的我留著進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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