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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抱一下,就一下。”男人低沉的話音就在耳邊。

連同他身上的溫度和呼吸,都是那麼的熟悉。

沈莞握住了雙手,壓下想要將他推開的衝動。

衝動源於在乎,她已經不在乎了,沒有必要給出那麼大的反應。

“好了嗎?好了就回去吧。”沈莞嗓音平靜的開口。

陸霆霄的心被她冷淡的態度刺了一下,放開手,滿眼不捨的望著她。

她沒有回頭,一步一步,緩慢的走進了家門。隨著大門關閉,對於站在原地的陸霆霄來說,他們明明那麼近,可是,卻讓他遙不可及。

他默默的轉身,騎上腳踏車離開,這一路,風雪貫穿了他的胸膛,刺骨的冷意裹脅著他,又一次讓他想起了過往的寒冬,是那麼的難熬。

他不確定,這一次決定,是否能真的挽回沈莞。

怕就怕,他向她邁出九十九步,在最後一步,她卻轉身跑開。

只要一想到這樣的結局,這個曾經在嚴寒酷暑刻苦中訓練,累到幾近昏厥,卻眉頭都不肯皺一下的男人。

在他的眼睛裡,突然,沒有了光。

……

愛情本就不是人生全部。

這世界上,有一類人,貪圖極致的快樂,享受新鮮感帶來的刺激,以不停更換物件的方式,來獲得自我滿足。

也有一類人,如果不是以真換真,不能雙向奔赴,那麼,寧願一個人生活。

沈莞就是後者,寧缺毋濫。

愛情她可以不要,但是,不能將就。

她覺得陸霆霄也是這樣的人,所以,用冷漠將他趕走,相信他也會走出去,放過她,也放過自己。

他們都還有更多的事情要做。

他們的生命裡,也不僅僅只有彼此,該如何做到平衡,是他們在未來,需要各自去尋找的答案。

……

次日,沈莞枕著晨光起來,依舊若無其事的準備好了昨天答應要做給孩子們的食物。

孫如送她出門的時候,還叮囑她:“錢賺一些及時去銀行存起來,放家裡不安全。”

“我知道了,媽,晚上就燒個豆角吧?我買二斤排骨,給你跟爸改善伙食。”

孫如一聽有肉吃,高興的笑了。

“行,別買太多,買一根兒,出個味兒就夠了!”

“好。”

沈莞騎著三輪車來到縣城治安隊。

最近整個部門出動,抓到的攤販很多,陸陸續續出去進來的,幾乎都是跟她一樣交罰款的人。

沈莞將三輪車停在路邊,從正大門進去,剛走了兩步,就被牆上的一排照片吸引了目光。

林玉蘭?

昨天處罰她的隊長的大名竟然叫‘林玉蘭’?

沈莞望著黑白照片兒上,年輕英俊的帥小夥,被林玉蘭這個名字給逗得實在是忍俊不禁。

怎麼名字讓她想到了早期戲班子裡的青衣,什麼娟啊,秀啊,芳啊,藝名的出場率極高。

而那些青衣早期還是女性來擔當,直到後來到了清朝法律出了禁令,才轉由男性來擔任。

沈莞回憶自己曾在電視劇裡面見過的那些青衣花旦,男性多長得陰柔貌美,身材清瘦,面容姣好,她結合林隊長的照片兒,別說,有那麼點兒樣子。

“好看嗎?”身後冷不防響起的男性嗓音,下了沈莞一跳。

辨認出對方是她正在欣賞的林隊長本長,她趕忙收斂起笑容,一本正經的轉過頭。

“林隊長,我來交罰款。”

“外頭的車,怎麼回事?我說你這人,是準備明知故犯?”林玉蘭的表情格外嚴肅。

沈莞見他誤會,趕忙搖頭,解釋道:“那些東西不是要賣的,我昨天答應了孩子們,今天得兌現承諾,那些東西我免費請他們吃,畢竟過了今天,以後不知道還有沒有機會,做飯給他們了。”

沈莞的話,讓林玉蘭突然沒了脾氣。

就那麼看著她,半晌,說了一句:“我以為你挺聰明的。”

“聰不聰明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我不傻。”沈莞笑著回答。

她明明可以選擇放棄承諾,畢竟那只是一群小孩子而已,她只要三天不去,他們就會把她忘了。

但是,她不想那些孩子們帶著錢去找她買飯的時候,看見的只有冰冷的街道。

期待落空真的很不好受,她曾經是個被人失約過的小孩。因為父母對工作的忙碌,忘記和她的約定,是常態,她並不生氣,而且會理解他們。

但在此後,當她站在達成約定方的角度,她會重視承諾。

也許這樣的做法,在別人眼中,會被解讀為傻,但至少,她無悔於良心。

“我昨天從你那兒收了二十四塊三,今天你需要補齊五十五塊七。”林玉蘭拿出罰款單,公事公辦的放在她面前。

沈莞開啟錢包,從裡面拿出工工整整的五張大團結,一張五元面值,還有七個零散的鋼鏰。

“好了,您確認一下。”

林玉蘭將錢拿過去,數完後,從抽屜裡拿出她的身份證。

“沈莞?”

“嗯。”

“今年才二十歲,什麼學歷?”

“正在復讀高中,二十歲已經不小了。”沈莞拿回身份證,因為她來到這邊沒有什麼朋友,在跟林玉蘭打交道中,覺得他人還不錯,便和他多說了幾句。“在我們鄉下,二十歲的姑娘家裡的活已經全都能幹,也能嫁人生子。”

“嫁人生子?今年規定可改了,女人法定結婚年齡在22週歲,男人25歲,你要結婚,還得再等。”

“是嗎?那真可惜,我已經結過婚了。不過你說像我這情況,如果離婚了,還得等到22才能結婚?”

她這個問題還真把林玉蘭給難住了。

眉角微微皺起,他滿臉狐疑的看著沈莞,不答反問:“你對現在的婚姻不滿意?”

“談不上滿意不滿意,就是,緣分盡了吧,你還沒有回答我呢。”

林玉蘭很不理解,她一個小姑娘家,是怎麼輕輕鬆鬆的將婚姻大事,用緣分作為解讀,也許她純是在逗自己。

“新法規定只針對未婚女性,離婚或者喪偶,並不在其列。”

“哦,我明白了,謝謝你了林隊長,再見就不說了,如果可以……真希望再也不見。”沈莞唇角勾出一抹精明的笑,說完就一溜煙兒地走了。

留下林玉蘭一個人在辦公桌後黑臉。

再也不見?

恐怕不切合實際。

她壓根就不是個省油的丫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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