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任何人都會變,江隊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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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怎麼發現的?”
夜百翎依舊沒有急著拆那些檔案,而是問了一個問題:
“你確定不是隻是單純的人會變,忘了初心,有了功勳就飄的沒邊兒了?”
她需要更全面的瞭解,來豐富那本書裡沒有的。
顧錦行堅定地說:
“不可能,任何人都會變,但是江隊不會。”
顧錦行回憶著最美好的那段時光,去講述他記憶裡的那個江隊,
“我不是神話的一分子,我是在一隊成為神話後的第二年進入孤江一隊的。
你相信嗎?我最初見過的江隊,和現在的江景深截然不同。
江隊是帝都最尊貴的少爺,江家的繼承人,軍方的神話,可我在他身上看不到一絲高高在上,只有矜貴自持、寧靜隨和。
他待所有人都很好,從來都是能者多勞,無論處理多瑣碎的小事,能自己做的,從不假於人手。
他真的好負責。
我記得我們第一次出外出任務是去抗洪搶險,當時當地的一批居民被困在一個斜坡上。
橋樑斷了,沒有橋,江隊第一個衝入洪水之中,讓所有人組成人橋,組織居民們平安轉移。
老老少少的居民渾身都是軟泥,他們踩在江隊的肩膀上,跨過他的頭顱,他們只知道他們腳下的是一個軍人,不知這個軍人有什麼樣的家世背景。
我在江隊的臉上看不到任何嫌棄。
後來我問江隊:“你這少爺,皮囊這麼好,臉卻不知道被誰踢青了,就不生氣嗎?”
江隊說:“生命無貴賤,民為國本,職責所在。
生死麵前,該以大局為重,一副皮囊而已,而且他們又不是有意的,回去擦點藥就好了,為什麼要生氣?”
夜小女神,你說這樣的江隊會變嗎?”
夜百翎瞅了一眼腿上的夜凝,溫柔地道:
“確實是不會的。”
同類是有共性的,顧錦行眼中的江隊,便是她眼中的夜凝,她願意相信一個心中有天下的人,有此生不改的初心。
夜百翎拆開了一份檔案,那是很多份親子鑑定。
鑑定結果江景深都是江家的孩子。
夜百翎對這些結果並不意外,要是被換了人,顧錦行也不必忍這麼多年了。
不由得,她將手摸向了那個隨身碟。
這裡又是什麼東西?
夜百翎憑空取出來一個膝上型電腦,又給顧錦行嚇了一跳。
但被嚇的次數多了,他也漸漸免疫了。
只是見夜百翎把隨身碟插進電腦的動作,他有心想要阻止,但手伸了出去,還是被他收了回來。
算了,她要看就看吧,本來他描述一下就可以。
夜百翎點進了一個大資料夾,裡面有N個影片,她隨手點進了一個最近日期的,然後……
三道交纏的人影,不堪入目的聲音。
“翎丫頭乖,快嚥下去,很甜的。”
夜百翎面無表情地盯著電腦螢幕裡的影像,手掌輕輕一拍。
下一秒合金桌子出現了裂紋,從上到下,裂成了兩半。
顧錦行看了眼他嗷嗷貴的桌子,啥都不敢說。
螢幕裡的影像還在繼續,更清晰的聲音傳了出來,
“翎丫頭,我厲不厲害?叫爸爸!”
啪的一聲,是手掌拍擊在身體上的聲音……
顧錦行看著椅子上沉默不語的兩個人,莫名覺得屋裡很冷,他小心翼翼地把電腦螢幕轉了過來,將隨身碟安全彈出來後,又把電腦放了回去。
他怕這兩位一怒之下毀了他好不容易整理起來的證據,死死掐著隨身碟不放手。
夜百翎深吸了一口氣,平復了一下心中的殺意,看向顧錦行,淡淡道:
“想說什麼就一併說了吧。”
看不出喜怒才是最可怕的,顧錦行嚥了咽口水,不知從哪說起,猶豫了一下,說道:
“我不是公用破爛人,我還是個童男子,我還是個童子雞!
我的第一次還在,沒碰過任何女孩子,我還是個雛,就被你摸過!”
夜百翎斜了他一眼,非常無語,
“你說你自己幹嘛,你當初不犯賤,我會摸你嗎?我讓你說江景深,說這些影片!”
夜凝聞言有些茫然,發生了什麼她不知道的事嗎?
顧錦行晃了晃腦子。
他是真的被她的大力給嚇傻了,都開始胡言亂語了。
重新組織了一下語音,顧錦行的神情變得嚴肅。
“我一直都覺得江隊不是江景深,除了言行便是品行。
曾經江隊最喜歡的就是宋小姐了,我記得有一次我們去吃飯,碰到個很漂亮的千金小姐,江隊當即就帶我們換了個餐廳。
我問江隊是不是欠了什麼風流債。
江隊說,他有未婚妻了,很喜歡他的未婚妻,可這位千金小姐老纏著他,他也明確拒絕過這人很多次了,可是沒用。
江隊說:“我不太喜歡她一見面就明裡暗裡地說念念長得醜,穿的又土又俗,都是女孩子,為什麼要對另一個女孩子有這麼深的惡意?
身份在身上,我也不好對她口出惡言,只能躲著她了,眼不見為淨。”
江隊給我看了宋小姐的照片,和我炫耀:
“你看我未婚妻,哪裡長得醜,明明很好看的,她的衣品也很好,哪裡土和俗了?”
我看著照片裡的年紀很小的宋小姐,問江隊:
“你未婚妻不會還在上學吧,她這麼小,你是怎麼看上她的?”
江隊看著照片,神情有些悲傷:
“我八歲的時候,她媽媽為了救我,被人一槍打進了胸口,沒救回來,那時候她媽媽還懷著她,她是被生生剖出來了。
她出生那天,我就站在玻璃窗外,看著那小小的一團,不足手掌大小。
醫生說她還不足兩斤,很可能活不下來。
幸好,她活了下來,可醫生說她活不過二十歲,除非奇蹟。”
我問江隊:“你是因為恩情才想著娶宋小姐的嗎?”
江隊點了點頭,又搖了搖頭:
“最開始是因為恩情,因為愧疚,後來則是因為這個人是念念。
我真的很喜歡念念,我是從她只有一點點看著她長這麼大的。
她很小的時候,我幾乎天天往宋家跑,因為她沒有媽媽,爸爸工作又忙,家裡只有親戚和保姆帶她,我便和那些人一起帶她。
我想著是因為我才讓她沒有媽媽的,便也充當一點媽媽的角色,盡力補償一下。
後來她記事了,知道是我害她沒有媽媽,再也不許我進她家的門。
從那之後,我只能在一些宴會上看見她。
人群裡,她小小的一點,身邊的人都在炫耀爸爸媽媽給他們帶回來的好東西,她也在炫耀,可是卻被人嘲笑。
她很勇敢,大聲說她的禮物也很好,價格不是衡量禮物價值的唯一標準。
我喜歡她的勇敢,喜歡她的是非,可我靠近不了她,我一靠近她就炸毛,可我不靠近她,她身邊就一個人都沒有。
沒有媽媽,沒有奢華的生活,她融不進貴女的圈子,強行融進去還要被欺負。
她不要我的陪伴,可我受不了她一個人孤苦,只能賄賂一下那個傳說中,脾氣非常火爆,同樣融不進貴女圈子裡的夜家小妹,讓她陪一陪她。
幸好,我只賄賂了一次,她們就成了很好的朋友。
兩個人總比一個人要暖的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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