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瑟華箏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89章、一屍兩命,外室女也有金手指,錦瑟華箏,試讀吧),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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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平白讓人家養了多年野種,邢玉娥的嫁妝也被判抵了撫養費,母子倆淨身出戶。

回到孃家後不僅臭名昭著,生活也沒有著落,還被勢利的兄嫂百般嫌棄辱罵。

直到被罵老不要臉,邢玉娥才猛然發覺自己年紀已不輕了,就想找個長期飯票。

她不僅風騷撩人且詭計多端,否則也不會瞞了夫家那麼多年才東窗事發。

本就妒恨堂姐人蠢命好,見姐夫一表人材出手大方,又對妻女不喜,沒多久就與他勾搭成奸。

她卻並不滿足,以為洪仁昊已經掌握大部分家產,就想嫁給他過安逸生活。

自己一個年過三旬又名聲敗壞的棄婦,還帶著一個被罵做野種的拖油瓶,不用心謀劃後半生都沒有著落。

深知堂姐性情的她很快定下毒計,打算一次不行就繼續,直到把她氣死為止,還不用吃官司。

反正邢家的親人只有自己兄妹兩個,根本沒有族人為她們母女做主。

邢玉慶帶著一個幫傭上街去買東西歸來,走到巷口時卻見一堆人在那裡議論丈夫與堂妹正在家中白晝通姦的事。

頓時又悲又怒,卻膽小內向慣了,又害怕丈夫,並不敢去捉姦。

無奈邢玉娥收買了幾個人百般竄掇挾裹,她就糊里糊塗在一幫人的簇擁下回家捉姦。

等她們趕到時,另一個幫傭早被支走,邢玉娥一個人衣履不整地躺在她和丈夫的床上睡覺。

床上被褥也凌亂不堪,那場面一看就知道發生了什麼,偏偏卻沒法捉姦捉雙。

無恥的邢玉娥還故意說自己想念姐姐前來探望,卻不見姐姐和姐夫身影。

家中也沒什麼人,久坐生困就解了外衫想歇一會。

沒想自己會真的睡著,而且越睡越熱就越脫越少,她又生來睡姿極差,才把床鋪弄的這麼亂。

卻不知姐姐為何氣勢洶洶帶人闖進來,幸好來的都是女人,否則她就沒臉見人云雲。

捉姦捉雙,邢玉慶心知肚名卻沒有證據,又被邢玉娥言語挑撥刺激,舊疾發作暈倒在地,後腦重重地磕在地上。

此時元寶還正上學,等她被急急喊回家,早上還含笑送她的孃親已經天人永隔,她發瘋一般要為孃親討公道。

邢玉娥害怕擔責,就讓洪仁昊拿銀子賄賂官府和兄長平息此事。

其兄長記恨叔父寧肯招贅婿也不願讓他這個親侄子兼祧兩房繼承家產,就以邢玉慶孃家人的身份出面擺平此事。

後來官府下了結論:邢家姐妹倆因瑣事起了爭執,死者心胸狹隘氣暈過去,導致摔傷後腦不治而亡,且已有一個多月的身孕。

當時還有旁人在場,既未捉姦捉雙,邢玉娥也沒有任何推搡辱罵之舉,說的那些話字面上也找不出什麼大的錯處。

反而顯得邢玉慶無事生非咄咄逼人,再加上洪仁昊拿了銀子打點,所以這公道是沒法討了。

官府判邢玉娥有錯無罪,不該和堂姐因口舌之爭致其送命,就罰銀一百兩,並撫養死者遺孤長大直到出嫁,輕輕鬆鬆就了結了一屍兩命的慘案。

可憐的小元寶才十三歲,到處哭鬧訴求,卻沒有任何人為她做主,就連想給姨母送封信都送不出去。

還是好心的街坊勸她還小,不要逼急了別人出手加害,等長大後嫁了人再說,無寶才裝出無奈接受現實的樣子。

半年後洪仁昊就和邢玉娥成了親,她的兒子也改姓洪,名洪福齊(天)。

若不是還想從元寶手中騙取房契鋪契,邢玉娥恐怕早就設計把她賣掉甚至害死了。

哄騙家產未果,他們又想讓元寶嫁給嫁給洪福齊,幸好元寶已有婚書才沒有如願。

就逼元寶退了學,本打算慢慢磋磨哄騙她,沒想到又蠢又壞的洪福齊被人誘騙染上了賭癮,用盡辦法也管不住。

不僅把所有積蓄花盡了,還賣的幾乎家徒四壁,連幫傭也僱不起了,家務活全落到元寶身上。

沒多久洪福齊就欠下鉅債被賭場關押起來,揚言如果五天後不贖人,就剁一根手指頭,此後一天剁一根。

手指頭砍光就砍腳指頭,二十隻指頭砍光了就剁了右手,如果還活著就放人。

邢玉娥急了,教唆洪仁昊把元寶關起來打罵逼問契書的下落,還不給她吃喝。

元寶餓的受不了,假意應承想趁機逃跑,卻被追打跑到後院,這才被輕靈和無憂隔著牆聽見了。

或許是被逼到了極點又實在無依無靠,輕靈和無憂讓她感覺到了真誠和善意,一會就竹桶倒豆子把什麼都說了。

輕靈聽完既憤恨又嘆息。

就連一向冷情的無憂也罵了一句狗男女,不忍心地問:

“你不是還有姨母嗎,夫家能出面為你做主嗎?”

雖然出嫁女不便干涉孃家之事,但是如果夫家有背景有實力,那就一切皆有可能。

元寶搖搖頭:“他們說姨母只是堂侄女,外祖父的喪事都沒有告訴她,就更不會讓她插手家務事了。

姨母離得也太遠了,他們把我看的很緊,根本找不到機會送信。”

看來姨母只是比較有錢,並沒有什麼背景。

無憂無奈地和輕靈對視一眼:

“自古疏不見親,你有親爹,一個外嫁多年的堂姨母確實沒什麼資格過問你的事。

那一對狗男女是算計到了無人能真正為你們母女做主,所以才如此囂張。

官府已經定案的事,牽連到的人和事很多,想翻案很難。

就是沒有定案也是這個結局,那個壞女人確實沒有親自動手,甚至沒有一句辱罵之言。

她是利用你孃的性格,使計害死了你娘,是沒法定罪的,所以不要再想著翻案了。

關於家產問題,你還未嫁過去,夫家也沒法插手,也未必願意去淌這趟渾水。

店鋪你親爹要收租子養老,宅子你親爹要住著,難道你要收回去讓他流落街頭生活無繼?就是打官司也贏不了。”

無論是古代還是現代,未成年人有大宗產業售賣過戶,都必須要有監護人同意。

如果洪仁昊作為親爹堅決不肯搬走,也不許她賣掉,一個孝字當頭,這宅子他雖然奪不去,但也賣不了。

就是出嫁後由夫家出面收回產業,洪仁昊堅決不搬走也一樣無可奈何。

頂多維持現狀,元寶拿著契書卻接管變賣不了,洪仁昊只能或居住或使用。

最重要的是,賭坊的人恐怕早就盯上了,能許她賣房跑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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