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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靜有很大嫌疑!

第一次楊霄與她在醫院碰面可能是巧合。

第二次她開車路過事故現場也可能是偶然。

第三次跟隨救護車出現在收費站的監控裡就肯定有問題了。

正好嚴勳和楊寧跟文靜的關係都不太好。

她有重大的嫌疑!

如果卡車司機是有人指使,那個買兇的人就很可能是文靜。

楊霄從交警的電腦上複製了兩段錄影。

他走出交警大隊後撥打了市局局長莫林的電話。

楊霄沒有把楊寧出車禍的事情告訴父母。

楊鎮南和關淑雲的身體都不太好。

萬一急出病來,更麻煩。

不過楊霄在第一時間聯絡了莫林,把楊寧的情況向他做了彙報。

莫林是蓉城市公安局局長,早晚會得到訊息,告訴他一來想暫時瞞著父母,二來有莫林過問,能更快地查清交通事故。

要不然楊霄也不可能輕易從交警大隊帶走錄影。

畢竟福安區的刑警管不到洛岱縣。

沒有區裡的介紹信,洛岱縣交警和刑警沒有配合楊霄的義務。

“小霄,寧寧怎麼樣了?”莫林一直在等楊霄的電話。

如果不是楊霄攔著,他這個蓉城市公安局局長已經趕到洛岱縣了。

楊霄走出交警大隊,找了個僻靜的角落,說道:

“爹,我姐沒事。

只是輕微的腦震盪。

觀察兩天,如果沒事就可以出院了。

我已經跟爸媽聯絡,你們別擔心。

不過……”

“臭小子,有什麼事就說,在我面前還吞吞吐吐的!”莫林的脾氣跟楊鎮南有的一比,要不兩人怎麼會成兄弟呢。

楊霄說道:

“我姐這次遭遇的車禍有問題!

我懷疑是有人故意乾的。

目標可能是我姐,也可能是嚴勳,或者他們兩個都是目標。”

“有什麼證據嗎?”莫林沉聲問道。

楊霄回答道:

“有點眉目。

不過我得請您幫我調查一下那個卡車司機。

他的人際關係,銀行賬戶往來。

還有我想親自到看守所審訊卡車司機。

我需要您的授權。”

“嗯!”

莫林沉默了片刻,說道:

“調查卡車司機沒有問題。

你能不直接去看守所審訊嫌疑人。

首先沒有立案,其次事故發生在洛岱縣,就算立案也是縣刑偵大隊偵辦。

而且按照迴避原則,這個案子你也不能參與。

臭小子,我知道你急。

可是你要記住,你是警察!

辦案子得講規矩,不能任性妄為。”

莫林把楊霄教訓了一頓,繼續說道:

“這個案子由洛岱縣刑偵大隊偵辦。

你可以協助。

放心,洛岱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是個可靠的人。

交給她,我放心!”

“好,謝謝您!”楊霄聽出莫林話裡的意思。

莫林沒有讓楊霄迴避。

反而讓他協助洛岱縣公安局刑偵大隊辦案。

意思就是變相地同意楊霄參與到案件的偵辦中。

只是不能喧賓奪主。

同時隱晦地告訴楊霄,洛岱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是他的人,完全可以信任。

楊霄結束通話電話後不久,一個陌生電話就打到他的手機上。

打電話的是個女人。

自稱洛岱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名字叫郭瀾。

她問清楊霄的地址就結束通話了電話。

十幾分鍾後,一輛JEEP越野車停在楊霄的身邊。

副駕駛的窗戶落下。

開車的女人向楊霄招手,喊道:

“楊霄?

上車,我們換個地方說話!”

楊霄拉開車門,坐進副駕駛。

轟!

JEEP越野車發動機發出一陣轟鳴,加速向主幹道竄了出去。

楊霄打量郭瀾。

搞刑偵的女警察可不多。

能當上刑偵大隊大隊長更是鳳毛麟角。

整個蓉城市幾十個大大小小的刑偵大隊,女大隊長一隻手都數得過來。

郭瀾不到四十。

身穿黑色的運動套裝。

齊肩的頭髮整齊地梳理成馬尾,紮在腦後。

看起來精明幹練。

JEEP越野車停在河邊。

郭瀾拉起手剎,從後座拿來一個檔案袋遞到楊霄的面前,說道:

“莫局長已經說明情況。

這個案子我們刑偵大隊已經正式立案。

這是卡車司機的資料,你先看一下,然後把發現的線索告訴我。

等會我帶你去看守所。”

“好!”楊霄開啟檔案袋,一邊翻看資料,一邊向郭瀾說起在交警大隊檢視監控錄影時發現的線索。

並且明確指出文靜具有重大嫌疑。

陳選洪!

三十九歲!

綽號陳莽子。

戶籍地址是奚川省蓉城市巨峰區楊柳街28號。

有犯罪前科。

曾經因為賭博罪、盜竊罪和故意傷害罪,先後三次被判刑,分別獲刑兩年、五年和九年,兩年前刑滿釋放。

目前以開貨車,幫人拉貨為生。

這是一個老油條!

他這輩子幾乎一半的日子都在監獄裡度過。

家裡有兩個孩子。

由父母撫養。

老婆在他第二次服刑的時候跟其他男人跑了。

這樣的人沒有家庭觀念,跟光棍沒有什麼區別。

這就是一個社會閒散人員。

只要給錢,他們什麼都敢幹。

文靜怎麼會和這樣的人扯上關係?

楊霄記得楊寧跟他提起過,文靜的父母是奚川某國有企業的高階管理人員。

家境優越。

難道是韓陽給她找的人?

楊霄已經認定文靜具有重大嫌疑。

不單單是直覺。

從目前掌握的線索來看,文靜具備作案的動機,並且幾次出現在案發現場。

差的只是把文靜和陳選洪聯絡起來的證據。

郭瀾聽取楊霄提供的線索,沒有立刻發表意見,說道:

“我們正在調查陳選洪的人際關係,通話記錄和核實他最近一段時間銀行賬戶的資訊。

走吧,咱們去會會這個陳莽子!”

按照交通法,在一次交通事故中重傷人數等於大於三人,且對本次事故負主要責任,司機將被拘留三十天。

三十天後如果被證實存在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司機的刑事責任。

從本次交通事故來看,陳選洪只是疲勞駕駛。

違反了交通法規,並沒有更加嚴重的違法行為。

只要積極賠償受害人,很大可能會在三十天拘留期滿後被釋放。

三十天對陳選洪來說並不長。

因此他在看守所很自在。

即使被帶進審訊室,臉上的表情依然很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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